我公司营业执照日期是10.22,一般纳税人是12.1批下来的。是一家机械贸易公司,估计到明年4月才开第一张发票。请问财务高手几个问题?
1.哪个日期阶段的费用算开办费?
2.开办费是归集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还是归集到“管理费用—开办费”还是直接按费用单据记相应的“管理费用—办公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财务费用—手续费”等。
最新的做法是怎样的?如果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是归集所有的原始费用单据做一笔分录吗? 什么是正式开始生产经营之前?是开第一张发票月的以前月吗?
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开办费的摊销是一次性摊销,即在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一次性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三.根据新规定:
1.新准则下开办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 “递延资产”;
2.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开办费的摊销是一次性摊销,即在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一次性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三.根据新规定:
1.新准则下开办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 “递延资产”;
2.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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