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教育子女扣税申报方式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教育子女扣税申报方式如下:
1. 纳税人通过所在单位进行个税扣除申报,单位每月计算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 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纳税人在第二年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3. 无工作单位的纳税人,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总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支出扣除:适用于纳税人负担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育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扣除:针对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职业资格教育的支出;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适用于纳税人购买首套住房所支付的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扣除:针对未拥有住房的纳税人支付的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适用于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老人的支出;
6、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针对纳税人本人及其赡养的亲属发生的大额医疗支出;
7、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教育子女扣税申报方式主要包括通过所在单位月度扣除、纳税人次年向税务部门申请专项附加扣除退税,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总清缴申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纳税人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等。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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