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是否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如题所述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意思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二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例:当年发生招待费100万元,收入2000万元,则:100*0,6=60万 2000*5‰=10万,则税前只允你扣除10万元,100-10=90万元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当年业务招待费无论如何都要调增处理,在这二个标准相等时企业收益是最大化的。

拓展资料:

一、税务筹划的方法:

1、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而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运营形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用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方法。

2、 一般来说,如今的产品销售结算给方式,有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等几种结算方式,企业可以依据本人的实践状况,对支出停止延迟确认。由于征税是在支出入账后停止,因而可以协助企业延迟征税的实践。

3、 筹资避税次要是经过一定的筹资办法来协助企业取得最大获利程度以及增加税收,一般来说,筹资避税方案普通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是筹资渠道(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店铺自我积聚;店铺间拆借;店铺外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誉、租赁等等)的选择;第二种是还本付息。

4、 关于国度公布的一些优惠政策,比方小微企业,高新科技技术企业等等,企业可以依据本身的状况停止调整,以符合的优惠政策。

5、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根本办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单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流和买卖进程中,不是依照市场公道价钱,而是依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停止产品定价的办法。采用这种定价办法产品的转让价钱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道价钱,以到达少征税或不征税的目的。

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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