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色欲熏心,蒙蔽智商,打赏出去的钱怎么可能再还回来呢。法律上的规定也没错,赠与的就不能再要回来了。这是一节让所有成年人该牢记的智商课。
张某在某直播平台上认识了主播王某,在关注了几天她的直播后,张某被漂亮的王某深深吸引,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为了能够和她时常联系,就要了她的联系方式,而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张某前后转了4万多给她,金额也都是能够表示爱意的数字,比如,“1314”、“521”、“520”等,后来张某觉得发红包不够,还在王某直播的时候进行打赏,前前后后,张某一共为王某花费了13万,这期间,王某也对张某表现得柔情蜜意。
但随着张某经济能力见底,没有钱再给王某打赏,也没有红包给她转账后,王某对张某的态度开始冷淡起来,不怎么搭理他了。张某觉得自己被伤害了,感情被欺骗了,钱财也被骗了,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头脑开始冷静下来的张某开始后悔了,就向王某索要之前给她的转账的钱和打赏的钱,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人财两空的张某,不甘心承受损失,只好把王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接到了张某的诉求后就开始了调查,最终的判决结果,让张某很失望,却在情理之中,法院判决张某打赏和转账都属于赠予,要求返款的诉求被驳回了,钱是彻底没了。张某和主播王某也是彻底闹掰了,真正人财两空了。
法院如此判决的依据是,张某已经是成年人,这些钱都属于正常的赠予并不是借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张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把钱拿出来还给他。这和新闻中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最后把打赏的钱归还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张某作为一个思想成熟且有认知能力的正常人,应该为自己做过的事儿付出代价,也应该接受自己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主播虽然有诱导打赏的行为,但作为成年人应该有基本的判断,打赏是自愿行为,打赏了不代表人家就得和你谈恋爱。当然,对主播的甜言蜜语,成年人要有判断能力,网络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何况是爱情。
张某作为成年人,智商税交的确实惨痛,但也是警醒所有沉溺网络直播,主播的人,以后尽量别在交智商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