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录取了研究生。入学通知上说要进行复查,我想知道是什么内容。会不会对复试时提供的成绩单,和档案中的成绩单进行对照?还有新生入学登记表上的东西和大学的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东西是否一定要完全相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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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之后的复查是复查指招生再次核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研究生入学注意:
新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和校园一卡通),并于新生信息录入校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大学生医保系统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就医的定点医院为校医院(特殊情况下,可至本市其它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生源地贷款办理由学生本人和父母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除享受与校源地助学贷款一样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外,在最长借款期限、还款以及银行放款等方面存在优惠。
复查指招生再次核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结果: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其实,所谓的复查无非就是那么一说,至于具体怎么办,相信每所学校都会有自己的办法,但是大体还是不需要过分害怕的,就是一形式而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