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改成小说算侵权吗?

改成小说但不出版~!

  先让楼主看看什么是著作权吧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著作权法》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所以说如果电视剧改成小说经过相关部门或作者同意授权与他人,那么就不会构成侵权,但是没有经过授权就擅自将别人的电视剧改成小说,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如果小说不出版的话虽然也构成侵权,但没多少人知道,也就不会引起纠纷了

参考资料:http://bk.baidu.com/view/267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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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7
不用来挣钱不算
第2个回答  2009-08-07
好像只要不是用在商业上,应该都不算侵权。。。。
第3个回答  2009-08-07
应该不算,写成小说那是作者的灵感。写成小说也说明作者也非常喜欢这部电视剧,灵感来自电视剧却通过小说形式写下来这应该是一件好事情,最起码我是 比较喜欢看书的。看电视剧和小说同样的内容不同的形式。不是很有趣吗?
第4个回答  2009-08-07
应该不算吧
第5个回答  2019-05-24
你的意思就是说只借鉴了电视剧的少部分情节而已,其他的还都是你自己的,这样不算侵权的,这样也不能说是把电视剧改成小说了,就是古龙和金庸的小说里不也是有部分相似的情节吗,祝你生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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