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的思想主张

如题所述

程朱理学的思想主张有以下几点:1、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2、万事万物各有一理,物、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3、存天理、灭人欲。

程朱理学,亦称为“程朱道学”,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

程朱理学由北宋时期河南人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其间经过弟子杨时,再传罗从彦,三传李侗的传承,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

在本体论上,朱熹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本和本体,太极本身包含了“理”与“气”,而“理”又高于“气”,太极之“理”是一切“理”的综合,超越时空,至善至美,是“万善”的最高道德标准。

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人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源于太极之“理”,是绝对的“善”;后者则有清浊之分、善恶之别,人们应该通过“居敬”、“穷理”来变化气质的构成。

对后世的影响:

1、程朱理学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为抑制君权,让中国政治在宋明两朝走向了平民化和民间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支持。

2、也使得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伦理道德化的主宰“天理”、“天道”,取代了粗糙的“天命”观和人格神,是中国及世界哲学思想的一次巨大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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