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册个35类商标,商标已经下来了,但现在发现有个服装店门头也和我这个一样,他算侵我权吗?

我注册个35类商标,商标已经下来了,但现在发现有个服装店门头也和我这个一样,他算侵我权吗?他们全国有很多家这样的店,他们只注册了25类,我能让他们摘牌吗?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所强调的,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楼主注册的商标是35类,属于服务类商标,范围是: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而第25类商标属于产品类商标,范围是:服装,鞋、帽;
所以,他们不算侵权,也构不成侵权。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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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3
您好!
你注册在35类,他们注册在25类,注册在不同的类别,不构成侵权。
第2个回答  2009-08-19
您好,35类是服务类,25类是服装类,他们的商标可用在产品上,但是用在自家的店面上也没有问题,并没有侵您的权,所以您不能让他们摘牌!
第3个回答  2009-08-18
25类是服装,35类是服务类的商标,你就要看他服务的是什么了,如果他销售的是服装的话,而服装上又有商标标识,你可以告他们。如果没有,有点困难。
因为申请的不同类别的商标,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第4个回答  2009-08-25
摘牌只能是工商部门做的。但是如果对方只注册了25类。那么它构成了侵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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