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和翰林院的区别

各有什么职位,起什么作用,属国家的什么单位
区别在哪

(1)设立时间不同:
国子监----------是中国隋代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同时作为当时国家教育的主管机构,隶属礼部。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

(2)功能不同:
国子监具有一定程度的监国功能,可以弹劾官员和国政,尽管这功能自宋朝以后已不甚明显,而国子监自创建以来最明显的三个功能则是:
(1)协助国家举行科举考核;
(2)负责对国家最优秀学子的教育工作;
(3)规管士子的德行、操守。
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 ,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
拓展资料:
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又称“太学”“国学”。
古代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国子监不仅接纳全国各族学生,还接待外国留学生,为培养国内各民族人才,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曾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子学或国子监,是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其具备了两种功能,一是国家管理机关的功能,二是国家最高学府的功能。国子学的设立相对于“太学”而言,除了是国家传授经义的最高学府外,更多的承担了国家教育管理的职能;但同时,国子监与太学也可互称,经常用太学来指代国子监。“国子监”出现后,“学”与“监”不同的含义说明了二者在承担两种功能上的不同分工,“学”是传授知识,指向教育和最高学府的功能;“监”是督查监管,指向国家教育管理的功能。
明国子监学习《四书》《五经》,兼习《性理大全》以及律令、书数等,此外,国子监对教职员的职务、待遇及对监生的管理、待遇等方面,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国子监之“监”不读兼
“监”作监察、监视、监狱解时读平声jiān(兼),用作官名、官署名时读去声jiàn(荐)。汉·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万国和。”唐·张守节《史记正义》:“监,上监去声,下监平声。”古书文字都是竖排的。“上监”即前面的“监”字,“下监”即后面的“监”字。左大监、右大监都是官名。张守节的意思是,官名之“监”读去声,监察之“监”读平声。魏、晋至隋、唐殿中省主官殿中监,南北朝末期以后秘书省主官秘书监,其“监”字都读荐。
“监”也是官署名,如中书监、钦天监、牧马监等。国子监既是官署,又兼有国子学性质。
在我国、国子学、国子监历史悠久。西晋武帝咸宁二年(公元276年)设国子学,与太学并立。南北朝时,或设国子学,或设太学,或二者同设。北齐改国子学为国子寺。这是国子学由高等学府变成教育管理机关的标志。隋文帝时以国子寺总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更加突出了国子寺的教育管理功能。隋炀帝时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唐、宋也以国子监总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明、清设国子监,为教育管理机关兼具国子学性质。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学部,国子监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明以后被内阁等代替,成为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地位清贵,是成为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
无论政治地位高低,在各朝各代,翰林学士始终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当时知识分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唐朝的李白、杜甫、张九龄、白居易,宋朝的苏轼、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明朝的宋濂、方孝孺、张居正,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入选翰林院被称为“点翰林”,是非常荣耀的事情。翰林学士不仅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的传承,更踊跃参与政治,议论朝政。由科举至翰林,由翰林而朝臣是科举时代士大夫的人生理想,是儒家学说中“达则兼济天下”的表现。
然而,成为翰林学士的辉煌前景也使得大量知识分子投身科举,造成了人才浪费。社会重文士轻技工,拖缓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此外,翰林制度也使得文学界和思想界的主流处于皇帝的监管之下,对学术自由和知识分子的思想独立起了压抑作用,有利于皇帝进行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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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1、通俗的说,国子监相当于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出来的都是准公务员。 翰林院相当于国务院办公厅,可参政议政,出来的都是部长副部长2、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又称国子学或国子寺。‍3、翰林院是官署名。唐代初置,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宋代犹以翰林院勾当官总领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以至御厨茶酒亦有翰林之称。至于*翰林学士供职之所,在唐为 学士院,至宋始称翰林学士院。辽于南面官中置翰林院。元代称翰林兼国史院。明代始将修史、著作、图书等事务并归翰林院,正式成为外朝官署。清代沿明制设翰林院,掌编修国史,纪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其长官为掌院学士,以大臣充任,所属职官如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统称翰林。4、随开皇初年,决定国子寺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开皇十三年(593) 国子寺不再隶属太常,成为独立的教育管理机构,复名国子学。大业三年(607)改称国子监,监内设祭酒一人,专门管理教育事业,属下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领各官学,如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各官学的博士、助教、生员皆有定额。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 :“国子一百四十人……”。国子学与太学并立,是专门研习儒家经典的经学学校5、翰林,即文翰之林,武德时,高祖设立由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翰林院,除文学之士外,医卜、方伎、书画、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选,以待诏于院,史称“翰林初置,杂流并处”。玄宗时,遴选擅长文词之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翰林院因此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翰林待诏。此前,起草诏制本是丞相府属官“中书舍人”之专职,而玄宗以其草诏难以保密且难应急需,从而挑选擅长文学之亲信官员充待诏,以备草拟急诏,兼有撰写诗文、以颂太平之责。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另建翰林学士院,将文学之士从杂流中分出,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品秩,以原品入值。从此,“职清地禁,杂流不入”。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皆曾供职于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初置时,并无员额,后依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宪宗时,择其中资深者一人为承旨,以统领诸学士。“安史之乱”后,战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发重要,不但在草诏方面分割中书舍人之权,且在得参谋议论方面分割宰相之权。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随着时光推移,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工日趋明确。学士负责起草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内制;而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称外制。二者并称两制,而内制重于外制。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也称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充皇帝顾问,宰相多从翰林学士中遴选。北宋前期,翰林学士亦无品秩。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职,正三品,不任他职,专司内制,例加知制诰衔。此外,宋因唐制,另设专掌方术伎艺供奉之事的翰林院。
第2个回答  2009-08-18
国子监,官署名,中国古代最高学府和官府名。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北齐改名国子寺。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太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

宋属礼部。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依旧为监。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前,国子监系宋朝最高学府。但高、中级官员子弟坐监读书,仅是挂名,数量既少,平日听课者又甚寥寥。自设太学和其他各类学校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凡太学、国子学、武学、律学、小学、州县学等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校舍、画三礼图、绘圣贤像、建阁藏书、皇帝视察学校,皆属其主持筹办。元丰改革官制(见元丰改制)前,国子监官员有判监事、直讲、丞、主簿等。自元丰三年(1080)起,改设国子祭酒(即旧判监事)、司业(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学博士(即旧直讲)、学正、学录、武学博士、律学博士等官,监内分成三案:厨库案管太学钱粮、颁发书籍条册,学案管文、武学生公私试、补试、上舍试、发解试等升补、考选行艺,知杂案管监学杂务。各案设胥长、胥佐、贴书等吏人多员。国子监还设书库,刻印经史书籍,供朝廷索取、赐予以及本监出售之用。南宋在监内专设“印文字所”。国子监所印书籍称“监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国之冠。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陆续置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朝廷执政、侍从等官迭互充任,职事颇简,仅出纳钱粮,实际成为士大夫休养之所。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设司业一员。

辽太祖置南面上京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丞、主簿、下辖国子学。中京另建国子监,设官与上京同。金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设祭酒、司业各一员;监丞二至三员,一员兼管女直学。元初置国子监,属集贤院,下辖国子学,设祭酒、司业,掌国子学的教令;监丞,专领监务。另建蒙古国子监和回回国子监学,以示与汉人、南人之别。

明初设中都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掌国学诸生训导的政令。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在北京设国子监,皆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清代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宗学、觉罗学等除外),设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另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并归学部。

"“国子监”,始于隋代,为教育机关,至清代变为只管考试,不管教育的考试机构;到清末则成为卖官机构。国子监学生,等于秀才,分文武两种,文称文生,武称武生。凡依照惯例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钱给朝廷,即可称为“例监生”。他们有资格去见县官,但没有什么实权。"

翰林院,中国唐代开始设立的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机构。初唐玄宗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后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为待诏。起草诏制本是中书舍人的专职,但唐玄宗感到中书舍人草拟诏制的制度难以保守机密和应付急需,乃一度挑选擅长文学的亲信官员充翰林院待诏 ,以备起草急诏( 兼撰拟诗文 ) 。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 林学士院,专供草拟诏制者居住,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秩品 。初置时并无员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学士院设置之后,与中书舍人院有了明确分工 。学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为内制;中书舍人所起草的则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称为外制。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 系 的作用 ,在政治上 有很大影响 。后晋天 福五年(940)曾宣布废除翰林学士,将草拟 诏制之权归还中书舍人,但不久又恢复。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也称翰林学士院,有时亦称翰林院。翰林学士实际上充当皇帝顾问,很多宰相都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亦无秩品。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正三品,并且不任其他官职,专司草拟内制之职,例带知制诰衔。由于唐代学士院自翰林院分出,故宋代有时亦称学士院为翰林院。宋代另有专掌艺学供奉之事的翰林院,但与学士院的翰林院无关。西夏设翰林学士院,官员有学士等。辽北面官中有翰林院,掌汉文文书及刑狱诸事,长官为翰林学士及翰林学士承旨等。金天德三年(1151),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等,掌起草诏书等事。

元代设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员与金代同,分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及译写文字 。

明翰林院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入翰林院者官品虽低,却被视为清贵之选。明朝翰林若得入直文渊阁参与机密,则更是贵极人臣。

清因明制,设翰林院。置掌院学士两人,满、汉各一人,从二品。清掌院学士无文学撰述之责,是侍读学士以下诸官的名义长官,与唐宋之翰林学士有所不同。但仕为翰林官者不仅升迁较他官为易,而且南书房行走及上书房行走例由翰林官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优待厚遇 。
第3个回答  2009-08-18
国子监

在我国、国子学、国子监历史悠久。西晋武帝咸宁二年(公元276年)设国子学,与太学并立。南北朝时,或设国子学,或设太学,或二者同设。北齐改国子学为国子寺。这是国子学由高等学府变成教育管理机关的标志。国子监作为古代中央教育管理机关和高等学府。

职务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
△国子学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
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
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太学
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
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四门馆
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
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余书。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算学
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

国子监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长期存在着一个带有浓厚学术色彩的官署——翰林院(Imperial Academy或Hanlinyuan )。尽管其地位在不同朝代有所波动,但性质却无大变化,直至伴随着传统时代的结束而寿终正寝。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是传统社会中层次最高的士人群体。
翰林院自出现便与科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发轫于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是教育制度和选举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其核心是通过考试以选拔官员,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并促进社会成员规范化地垂直流动。此制尽管有其种种欠缺与不足,而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却不失为一项较为公正的选材制度。它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用人制度上的血缘、地缘局限,确立了以文化为本位的标准,成为与社会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金本位并行的另一标准。科举制度给无数栖身社会下层的民间士子带来了出头的希望,为其扶摇直上提供了可靠的阶梯。诸多寒士终日苦读,以期博得金榜题名。历代王朝统治者则藉此网罗到大批知识精英,既提高了统治效能,巩固了统治,也消弭了民间可能孕育的躁动与不满,在延长王朝寿命,缓解统治危机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
翰林院的职责是:

(一)充经筵日讲:每年秋天举行经筵典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8人(满讲官由大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充任;汉讲官以翰林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侍郎、内阁学士、詹事、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充任),奏请皇帝钦派四人值讲。
(二)掌进士“朝考”之事:清代科举制度,每科于“殿试传胪”后,礼部以新进士名册送翰林院,由掌院学士奏请“御试”于保和殿。
(三)论撰文史:其所撰有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册诰文(册封王公)、碑文、谕祭文等。此外,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由翰林院派编修、检讨参与纂修。而对书史的编辑校勘,则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
(四)稽查史书、录书:六科根据红本辑录的史书(送内阁),录书(存科),为防止“玩忽潦草”,每年派翰林官两人专司稽查。
(五)稽查官学功课:宗人府的宗学、觉罗学,内务府的咸安宫官学及八旗的官学,都派翰林官稽查教习功课。
(六)稽查理藩院档案:理藩院的档案关系重大,须随时整理,例由翰林院派翰林官稽查,以重其事。
(七)入值侍班: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谕,翰林各官,原系文学侍从之臣,分班值宿,以备顾问,并在景云门内建造值房,翰林官分班入值。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定翰林官在尚书房侍值。道光八年(公元1828年)又定于圆明园值班。
(八)扈从: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定皇帝巡幸京城内外及王府等处,翰林院例应派员随从。
(九)每遇直省文武乡试、会试、殿试时充主考官、读卷官;顺天乡试,掌院学士充正、副主考、侍读、侍讲以下担任考官。各省乡试,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会试,掌院学士充任正副考官,侍读、侍讲学士以下充同考官。武科会试,侍读、侍讲学士都可以充任正副考官。
(十)考选、教习庶吉士:开列教习庶吉士职名,从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中选择学问优异者担任小教习。
翰林院内部组织有典簿厅与待诏厅。
典簿厅掌奏章、文移及吏员、差役的管理事务,并保管图书。额设典簿满、汉各1人,孔目满、汉各1人,笔帖式若干人(满40人,汉军4人,分在两厅办事)。
待诏厅:掌缮写、校勘之事,额设满、汉待诏各2人,笔帖式若干人。满待诏掌校时,翻译章奏、文史;汉待诏掌校对,缮写所撰之史。
第4个回答  2015-07-01
(1)设立时间不同:
国子监----------是中国隋代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同时作为当时国家教育的主管机构,隶属礼部。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

(2)功能不同:
国子监具有一定程度的监国功能,可以弹劾官员和国政,尽管这功能自宋朝以后已不甚明显,而国子监自创建以来最明显的三个功能则是:
(1)协助国家举行科举考核;
(2)负责对国家最优秀学子的教育工作;
(3)规管士子的德行、操守。
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 ,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

(3)历史演变不同
国子监,作为古代中国的最高学府,在先秦以前,周代称辟雍,虞舜时称上庠,五帝时称成均,汉以后称太学。隋朝以后称国子监,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国子监撤销。
翰林院,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明以后被内阁等代替,成为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地位清贵,是成为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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