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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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性格

  在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饱受当时的保守派(反变法派)及后世许多人的批评。历史的记载也对这位政治家不利,南宋君臣把北宋灭亡的一切罪过都推给了王安石及其倡导的变法,在此种政治氛围下产生的官方典籍及文人笔记很难是公正而真实的。
  从1069年到1085年的16年间,王安石及其追随者在神宗皇帝的大力支持下,倡导变法,革除积习,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熙宁变法”。可惜这次变法前后跌宕起伏极大,致使朝臣长期相互倾轧,以失败告终。最近,有人文学者研究认为,性格过激是其变法失败之因。

  王安石性格偏执,行为偏激,给其人际沟通及合作带来极大阻碍

  王安石在“熙宁变法”中,独断专行,不容异见,导致变法严重受挫,其原因在哪里?对此,史学界看法不一。但就心理学而言,这是因为王安石人格偏执,刚愎自用,不善团结各方人士,最终以人废事。

  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一贯我行我素,导致朝中大臣多与他决裂。这当中有人原来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等人;有人原来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等人;有人原来是他的上司,如富弼、韩琦等人;也有人原来是他的朋友,如范缜、司马光等人。虽然他们都是一时俊杰,朝廷重臣,却因为不同意王安石的某些做法而被逐一赶出朝廷。特别是司马光,念在与王安石共事数年的交情上,曾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劝他调整自己的治国方略。可惜王安石就是执迷不悟,看一条驳一条,导致司马光最后与他分道扬镳,终身不再往来,直到公元1086年二人同年去世为止。

  王安石不善听取不同意见,树敌过多

  王安石由于其偏执人格,既不善听取不同意见,也不善团结各方面力量,因而树敌过多。这不但陷自己于不利境地,也累及神宗皇帝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来完成“熙宁变法”的大业。

  王安石早年在《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中提出了“教之、养之、取之、任之”的人才观,认为若“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乱天下之才”。可惜,王安石口头上讲用人要从长计议、任人唯贤;行动上却急功近利,滥用亲信。这虽为他的政策执行带来一时的便利,却为他的变法失败埋下了祸根。而到了后来,北宋的朝政已不再是变法与否的争论,而是疯狂迫害异己的斗争。想来这都是王安石偏执人格惹的祸!

  王安石的变法失利告诉后人:欲改变社会,必先改变自己;一个人格不完善的人,是不配也无法领导社会进步的。说到底,一个性格“拗扭”之人,何以包容天下,礼服众心呢?!

  偏执类型的人,一般都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并十分敏感,固执己见,自命不凡。此外,人格偏执的人,还十分缺乏同情心,易将错误推诿他人或种种客观原因。凡此种种,都会使当事人在待人处事中表现出种种的偏向、偏见、偏信、偏好、偏激行为,并给其人际沟通及合作共事带来极大的阻碍。

  用人不当,终致小人乱政,变法失败

  王安石变法不仅政策有误,用人更是有误,起用了一大批虽顺从己见却阴险狡诈之徒,最终导致“小人乱政”,“奸人坏法”。

  何谓小人?以司马光之见,就是德行不立,无论其多有才华。小人通常有两个突出特征:为求功名可以不择手段,为泄私欲可以不计后果。而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尽是后世声名狼藉之辈,绝大部分都被列进了官修正史《宋史》的奸臣册中。这些人初入官场时,大多做事尽心尽意,尽显才干;但时间久了,他们便以王安石为榜样,用人唯亲,排除异己,并做事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达目的可以做出种种人所不齿的事情来。

  王安石的得力助手邓绾做事不择手段,厚颜无耻,他曾说:“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句话成为后世指斥官场厚颜无耻行为的专用语。至于蔡京,那更是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奸臣,搞得北宋末年的政治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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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14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今江西东乡)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佑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佑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赴京,不求馆职,改大理评事,知鄞县。
皇佑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佑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佑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佑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佑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英宗(赵曙)立。八月,母吴氏卒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卒,神宗(赵顼)立。诏以故官知江宁府。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卒,哲宗(赵煦)即位。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

参考资料:sdfsdf

第2个回答  2009-09-15
有人投入
第3个回答  2009-09-12
急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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