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主义”与“民族社会主义”的区别

我看过很多有关纳粹的历史资料,其中发现了这个问题:有的资料把纳粹党的全称说为“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但也有资料说叫“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所以请问各位专家,“国家社会主义”和“民族社会主义”有何区别?是含义上有所不同,还是翻译上的问题,到底哪个才对?
请各位详细作答,谢谢!

1、主张不同

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反对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用国家权力进行社会改良的改良主义思潮。国家社会主义是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结合体,是高度民族化的社会主义。很大程度上受到法西斯主义的影响,国家社会主义也具有法西斯主义那种沙文主义、帝国主义。

纳粹主义,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缩写“Nazismus”的音译,意译为“民族社会主义”,由于德文相同,在中国经常被与“国家社会主义”混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希特勒等人提出的政治主张。

2、产生时间不同

国家社会主义思想产生于19世纪50年代的德国,代表人物有F.拉萨尔和J.K.罗贝尔图斯。在马克思主义刚诞生和无产阶级革命形势刚出现的时候,拉萨尔主张实行普选制和工人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

纳粹主义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是德国内外矛盾尖锐的产物。当时的德国面临承担战争责任和战争赔偿,以及迁出非德意志人居住地等问题,经济上陷入困境,民族感情遭受挫折。

希特勒等人正是调动了德国民众对《凡尔赛和约》的仇恨和经济危机爆发的绝佳时机,将民族主义演变为民族复仇主义,使纳粹主义得以形成。

扩展资料:

1871年普法战争之后德国强人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 完成了德国统一,但王朝政府左面受到工人运动的威胁,右面受到资产阶级政党民主诉求的压力。俾斯麦既反左又反右,强力推出6000余条保护劳工的法令,既保护了王朝利益,也实现了他的国家需要照看人民的政治理念。

俾斯麦的福利制度和政策被称为王朝社会主义(德语:Staatssozialismus)。但自1890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渐渐形成一个观点,以前那些旧王朝的国家精英们并没有在德国实现社会主义。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既不同于往常的社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第三位置思潮出现了,这就是国家社会主义。

应该看到的是,国家社会主义最初活跃于经济政策方面,随后才开始深入到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方面。 俾斯麦的王朝社会主义的福利制度和政策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也因此为国家社会主义追捧,并被追认为国家社会主义的前身。

在此基础上抽象出来的依赖、倡导国家机器直接操控生产资料的一种既不是意识形态,也不是政治制度的经济架构被称为国有社会主义(英语:state socialism)。

国有社会主义也被认为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在生产关系方面,国家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相同,提倡一种能和社会化生产大分工相适应的以国家计划为主体的生产分配调控。

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国家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并不相同,同时也反对那种生产资料为个人所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以共产主义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强调生产资料公有。

而国家社会主义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在所谓国家意志影响下的监控,政府并不直接控制生产资料的配置和使用,但政府代表国家拥有对生产资料的绝对控制权,使用权和分配权。

工业家、作家和政治家瓦尔特·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在1916年《即将来临的日子》(德语:Von kommenden Dingen)写道,未来的“人民政府”将弥合资本家和工人阶级的裂痕,并强迫资本家们接受国家的旨意。

他将通过税收限制高收入及财产分配,鼓励增加公共教育,鼓励工人阶级更多的参与,消除垄断和防止投机和懒惰。拉特瑙的观点吸引了很多年青人和民族主义者,并对国家社会主义后来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

1918年之后,德国的政治思潮出现了一股试图阻止共产主义蔓延的保守革命运动,但国家社会主义则反向出现了反对民主主义的倾向。国家社会主义认为民主主义不仅不能代表整个民族的利益,反而是资本主义政客创造出来的一套统治工具,是谎言。

国家社会主义认为民主主义所强调的是,民权是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换取部分人个人需要的满足。国家社会主义认为民主是一种效率低下的社会制度,会使国家政策制定变得更加混乱和无效,进而会影响到国家在国际间的竞争能力。

该思想产生于19世纪50年代的德国,代表人物有F.拉萨尔和J.K.罗贝尔图斯。在马克思主义刚诞生和无产阶级革命形势刚出现的时候,拉萨尔主张实行普选制和工人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

罗贝尔图斯认为工资应随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增长,主张由国家制定工资标准,实行社会改革,以解决由资本和土地垄断而造成的经济危机和工资下降问题。他们回避国家的阶级性,打着社会主义招牌,鼓吹社会改良,实际上是要维护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反对无产阶级革命。

这种思潮在刚刚形成的社会主义各流派中有相当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社会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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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国家社会主义”与“民族社会主义”的区别:
  1、国家社会主义(德文:Nationaler Sozialismus),这个政治词汇源于德语,在中文语境中尚无明确之译义与概念,它属于一种社会主义形式但不是马克思主义阵营。国家社会主义本不含种族主义,后期希特勒对国家社会主义从新定义添加了种族主义部分,希特勒本人认为马克思的民族消亡论是极其荒唐的,民族实际是有优劣之分的,优秀民族是领导人类前进的动力,而恶劣民族是阻碍人类前进的阻力,它们才是真正应该被消灭的对象。在希特勒的影响下,国家社会主义演化成为纳粹主义,成为法西斯主义的产物。
  2、民族社会主义一般指纳粹主义。纳粹主义,是德文“Nationalsozialismus”缩写“Nazismus”的音译,意译为“民族社会主义”,由于德文相同,在中国经常被与“国家社会主义”混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希特勒等人提出的政治主张。纳粹主义意识形态的精神是“属于一个民族的”,纳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宣扬种族优秀论,认为“优等种族”有权奴役甚至消灭“劣等种族”;强调一切领域的“领袖”原则,宣称“领袖”是国家整体意志的代表,国家权力应由其一人掌握;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力主以战争为手段夺取生存空间,建立世界霸权;反对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制度,恶毒攻击马克思主义理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个人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国家”和“民族”是可以划等号的,因为我们常说的“民族独立”和“国家独立”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当时一战后德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认为在当时德国民众的认识中,“民族”和“国家”是同一概念。

首先,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利用了一战后德国民众对欧洲列强的不满,利用“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旗帜,煽动德国民众的“民族复仇情绪”,很快赢得了人心,强化了德国民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希特勒及其纳粹党上台执政后,利用“国家社会主义”中“政府有效干预经济”的手段,迅速稳定了国内经济形势。希特勒提出“要大炮不要黄油”,加快德国军工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德国民众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这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国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奠定了物质基础。

第三,希特勒上台后实行中央集权,仿效苏联模式,将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他集总理和总统大权于一身,称为“国家元首”,独自掌握德国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外交等各项权力。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而真正的“社会主义理论”,应当是遵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理论,其根本出发点,应当是维护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希特勒只是借用了“社会主义”的旗号,同时又结合了“民族主义”思想,实质上所实行的却是法西斯独裁专政,因此纳粹党既没有“奉行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实行社会主义”,根本不是所谓的“社会主义政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1-12
国家是社会生活的外壳,而‘社会生活’其实是民族的社会生活。
但“国家社会主义”更强调政府对社会的主导控制,“民族社会主义”似乎更强调生活主导,自由散漫一点。
现行的共产社会主义更接近前者(对生产和生活资料以及社会生活的绝对控制);被称为‘资本主义’的国家,因为国体性质不得不更照顾本民族(国民)的利益。两者的优劣在乎长久地看,谁更持久平均地使本国国民幸福满意--这是基于民族主义立场;国际主义者认为全人类是共同体。
但自然道理根本上说,照顾本体应该优先于他人(自己暖和了,才能温暖他人;我们享受的阳光温暖是太阳自足之后的自然发散‘奉献’)。本体丧失了,何来被照顾者的利益?!
所以本体永远优先于客体。
第4个回答  2009-09-19
呵呵,这只是名字不同而已,没什么实质的差别,希特勒当时是借助流行的社会主义达到自己控制德国的目的,他名义上的国家社会主义,实际上是国民经济军事化的资本主义国家而已,只是名字沾了下社会主义的边,实质是与社会主义为敌的。

我倾向国家社会主义,我在一些资料上也看到是国家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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