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坚持民中集中制

如题所述

1、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就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发扬党内民主,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着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3、切实增强问题意识,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聚焦解决党员思想、作风、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开思想疙瘩、化解现实矛盾。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解决问题,不能就问题谈问题,应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联系党组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在见人见物见思想中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扩展资料:

1949年3月,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太行山东麓一个叫西柏坡的普通小山村,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胜利召开。毛泽东同志在会议总结中详细阐述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委会领导的重要工作方法。时至今日,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和重要性早已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

要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更需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法宝,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好党的团结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维护党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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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6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原则。检验支队党委是不是有战斗力,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关键是看这个班子能不能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因此,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加强支队党委班子建设的核心问题。笔者认为,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前提。重点是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上下功夫。观念决定思想高度。要加强班子建设,就必须牢固树立民主集中制的观念。这一点对于党委书记来说尤为重要。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工作和学习中累积而成的一种综合素质,它既可以从侧面反映一名领导者的知识层面和思想境界,也可以看出领导者的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2006年是“基层基础建设年”、“素质提高年”,因此,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既是党委班子建设的需要,也是搞好“三基”工程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具体要求。二是要在规范领导班子科学决策上下功夫。重点是要规范决策的范围、决策的程序和领导干部个人决策行为。特别是党委书记,必须带头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在领导班子在作出决策之前,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广泛民主基础上,按照议事的程序,进行正确集中,并作出科学决策;要坚持党委会集体讨论“末位”发言制,防止事先“吹风”“定调”,确保决策民主。三是要在完善民主集中制机制上下功夫。要努力探索广开言路的党内民主机制,营造充分发扬民主的氛围,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健全党内生活机制,尤其要完善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靠制度保证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四是要在提高党委班子议事能力上下功夫。党委班子在研究讨论问题时,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也要善于听取和吸收少数人的意见。特别是要讲究“集中”的艺术,适时地进行集中,注意把握好“火候”和“时机”。如委员态度明朗,议题说清议透;绝大多数委员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没有多大分歧;大家的意见正确、科学,符合上级指示精神和部队实际等,一般具备了这些必要条件,就可以拍板决策。

  (二)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关键。支队党委正副书记实际上是支队的军政“一把手”,如果正副书记“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不能很好地配合,贯彻民主集中制就无从谈起。因此,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首先就是要搞好军政主官的团结配合问题。没有团结就没有配合,党委就好象一盘散沙,根本谈不上什么凝聚力或者战斗力。然而,支队军政主官团结的问题,历来都是班子建设的关键,也不太容易处理。茂名支队在这方面也是有过经验和教训的。2004年茂名支队新班子成立之后,本人担任支队党委书记和支队长,和支队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都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维护党委的集体领导和精诚团结,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正确看待进入角色与超越角色的关系,正确看待主角与配角的关系,正确看待军政主官、班子成员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近两年来,茂名支队写匿名信乱告状、乱投诉的现象基本绝迹,部队风气有了明显的改善。特别是支队党委以及全市消防官兵都能同心同德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开创了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的新局面,连续两年被省总队评为实施“161”工程先进支队。事实证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干大事。其次,正确处理好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还要做到“三个明确”和“三个互相”:一是要明确正副书记是搭挡的合作,不是对手的竞争,要多相互信任,少相互猜疑;二是要明确正副书记是工作上的分工,不是权力上的分配,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不能相互拆台;三是要明确正副书记在党内是平等的关系,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是一座山上的两只老虎,感情上要互相沟通,不能相互冷淡。特别是在工作中,正、副书记要注重多培养感情,多沟通、多交流,珍惜共事的友谊,谋求达到“在位是战友,离开是朋友,共事时间有限,友谊地久天长”的境界,从而创造和优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良好环境。

  (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这是发挥支队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保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两者不可偏废。要正确处理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必须要真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原则决策办事,重点是要防止“三种现象”:一是要防止书记“一言堂”。前几年,在消防部队个别支队级党委存在一种错误观念:不管是支队长还是政委,往往是谁任书记,谁就被认为是“一把手”。其实,支队长不是“一把手”,政治委员也不是“二把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书记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将行政“一把手”概念带入党内,缺乏平等待人的意识,主观上产生了要求其他委员服从自己意志的想法。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削弱了集体领导能力,破坏了民主气氛,是一种党内作风不纯的表现。二是要防止分工导致分家。主要是防止党委成员之间各自为政,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没有对首长及对党委负责。三是要防止个人不敢负责。要防止在研究讨论问题时“随大流”,怕得罪人,处处小心奕奕,缩手缩脚,有意见不敢提,遇到矛盾就回避推诿,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棘手问题推给党委处理,个人不愿负责或不敢负责的现象。要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相互支持、协调共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总之,加强支队党委班子建设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以《党章》和军队《政工条例》为依据,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公安部最近颁发的《关于加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支队党委班子的能力建设,增强党委的战斗力、凝聚力,提高党委的“两个能力”和“四个水平”,促进消防部队的全面建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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