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期是是多久?会过期吗?过期了该怎么办?

借条的诉讼期是多久?会过期吗?过期了该怎么办?就不能提起诉讼了吗?希望懂得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已经借七年了,中间我朋友多次向他讨过债,可是应该怎么举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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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3
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借条到期应还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两年中,你未主张要求还债的权利,你就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还是有的。也就说,向法院起诉,你是不会胜诉的。但是诉讼时效还有一个中断与中止的情况,如你在这两年中,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从你主张要求还债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所以,只要你每隔两年主张一次,就不会过诉讼时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8
广东胡律师:

借条上面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话,你从你知道你权利被侵犯后2年内是诉讼期;

你朋友可以找能证明他有多次找对方讨债的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22
借款期满后两年内行使权利,主张权利,不主张使得诉讼时效终结。丧失胜诉的权利,实体权利还在

就是说,对方想还也能还,想赖你拿他没办法。除非你能举证在这两年间,你问他讨过债,要求其给给付,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然后从该日起两年,重新计算时效
第4个回答  2009-08-25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追讨;
约定了追讨日期的,从届满之日起二年;
中间追讨的,产生中断效果,可重新起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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