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家属没有收到拘留证是怎么回事

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合法律

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拘留审讯后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批准逮捕的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人民检查院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决定开庭审判后,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新华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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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家属,在法律上一般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对于其他亲友,公安机关都没有告知的义务。刑事拘留的通知有两种可能:
  1.可以不通知。即按照法律可以不通知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2.已经通知,只是其他原因导致你家人没有收到。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一般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采用书面告知的形式,如果能联系家属到派出所的,当面给出书面告知书,家属收到后签字。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约见家属的,采用邮寄送达的形式,即在24小时内用挂号信邮寄告知书,挂号信邮寄的时间(有邮局回执)即为送达时间。可以直接邮寄给家属,也可以邮寄给嫌疑人户籍地派出所。

  对于治安拘留,拘留是一种处罚,法律上没有可以不通知的理由,是必须通知的。但是,通知的形式较为宽松,可以口头告知,也可以采用电话、传真、书面、邮寄的形式。一般在工作中,采用邮寄的形式,把邮局回执作为证据列入案卷。家属如果没有收到告知书,一般是户籍地派出所没有转送,或者邮件在某些环节耽搁,办案单位是不承担责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你那种情况应该是通知家属有碍侦查
第3个回答  2009-08-23
是有一点
但你可以去要啊,这东西不会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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