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谁该为这起事件负责?

车在行驶途中,乘客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刘某走到正在驾驶的司机冉某右后侧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发展为肢体冲突。最后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在我看来乘客和司机双方都有责任,在乘客与司机争执的过程中,两个人显然是发生了肢体接触,但是不知道为何司机向左打一圈方向,要知道司机是在一个正常的路上行驶,完全没有躲避其他车辆,就算是变道,也不需要打一圈啊。
而女乘客在坐过站点后与司机激烈争吵显然是不对的,毕竟公交车都有规定只能站点停车,更何况是在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这么多停车显然是不可取的。
两个人都应该为这件事件负责,这个也只能从视频的监控中看出两个人是因为争吵,但是其中的一些细节,我们也无法得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02
一个粗鲁的女人,害死了一车人,一车人因此而付出代价。同时我觉得车上的人也因为自己的沉默而付出代价。所以,我们有时候看到有乘客攻击司机,如果你以为事不关己可以坐在那儿看热闹,下一秒有可能你们这些看热闹的都会没命!所以,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该出手时必须出手!
第2个回答  2018-11-02
据最新报道(2018年11月2日):
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通报部分如下: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追答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第3个回答  2018-11-07

我们见过女乘客与女司机抢方向盘的,结果女司机拼命把住方向盘,没让车开到江里(也是在长江大桥上),后来女乘客被车上其他人拉下,避免了安全事故。

但是这次是48岁的刘某动手打了42岁的男司机冉某头一下,肩一下。打的过程中,司机还手。

还手后,在双方没有接触的情况下,车前方也没有任何情况的情况下。

司机冉某突然向左侧打方向,准确的撞到对面的小轿车,并撞向对面桥边,

最后冲入江中,整个过程中,司机没有任何回方向的动作。

这个过程,难怪很事人在事故视频(车外其他朋友车上的视频)后,都觉得司机好像在自杀!

在事故车上的录像被警方公布后,作为驾驶员。真的怀疑司机冉某想故意打一把方向,制造一点事故,让打他的乘客刘某承担刑事责任(坐牢)!

然而,可能司机真是在气头上临时做出的一个冲动的行为,没想到车速太快!

最后******

附图,是微信群里的。大家自己鉴别吧。

唉,这次事故的导火线是刘某(女)点燃的,然而,没有及时熄灭导火线,反而将炸药丢到人群中的是谁呢???

一车15个人,事故的教训有点大,希望惊醒相关人啊!

人不能太冷漠!

第4个回答  2018-11-02
一个女人害死一车人,我觉得大家应该就这样的事情返现,有这样的问题公众应该及时制止,不然大家都非常危险。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