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西周是共有71个诸侯国,绝大部分是同姓(姬姓)诸侯国,一小部分是异姓诸侯国。
分封列国的目的是加强对各地的统治,并作为周王室的屏藩。异姓诸侯国主要是功臣封地(如齐国是姜尚的封地)或者是古帝后裔的封国(如夏朝的后人封于杞,黄帝的后人封于蓟,商朝后人微子封于宋等)。
古书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
一、最重要封国有:
卫,武王弟康叔的封国,在今河南;
齐,太公姜尚的封国,在今山东;
鲁,周公旦的封国,周公在朝辅政,子伯禽就国,在今山东;
宋,商贵族微子启的封国,在今河南;
燕,召公奭的封国,在今北京;
晋,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国,在今山西。
二、比较有名的诸侯国有:
秦:陕西中部和甘肃东部;
楚:湖北和湖南一带,后来扩展到河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和山东一带;
陈:河南淮阴县;
郑:河南新郑;
中山:河北灵寿、唐县;
曹:山东定陶县;
吴:长江下游一带;
越:浙江一带;
蔡:河南上蔡县和新蔡县一带;
邾(皱):山东皱县一带;
郜:山东成武县东南;
莱:山东黄县东南;
蓼:河南唐河;
皖:安徽潜山县北;
郇:山西临绮县一带;
藤:山东藤县西南;
许:河南许昌县东;
杞:河南杞县;
邶(bèi):河南汤阴南;
庸:河南新乡市南;
扩展资料:
一、含义:
宗法制是以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利、维护贵族统治的制度。
二、目的:
①解决贵族内部的矛盾(继承权力、土地和财产问题);
②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保证王权的稳定;
③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利,维护政治联系。
三、内容:
以嫡长子继承制度为核心。无论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和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利的主要继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权,地位最尊贵,故嫡长子也被称为宗子。在宗法制度下,由嫡长子传宗继统,这个系统成为大宗。
嫡长子继承制在殷商末期确立(不是在西周确立)。
严嫡庶之辨,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
宗法制度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大小宗是对立的。
四、特点: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大小宗具有相对性。
血缘纽带与政治相结合(国与家)。
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
森严的社会等级。
五、作用:
宗法制度通过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宗法制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强化了以大宗为代表的贵族特权地位。
西周政治建制原则和指导思想。
(宗法观念)成为规范社会,整齐生活习俗的指导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