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酱园弄杀夫案:不堪受虐杀夫,女作家“为杀人者辩”,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1945年,上海的新昌路“酱园弄”85号的詹周氏谋杀亲夫,大卸16块,引起了整个上海滩的轰动。当年上海地方检察署的验尸报告上,详细地填写着尸身分割情况。

那一夜,就在这新昌路酱园弄85号的詹周氏家里,到底发生了怎样可怕的事情?让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一夜间,变成了一大堆装入木头箱子的模糊血肉!


酱园弄85号的二房东叫王瞎子,名字虽然叫瞎子,其实不瞎,估计近视眼。一天夜里王瞎子听到楼上房客“大块头”詹云影发出痛苦的惊叫,急忙大声问:“楼上在做啥?”

詹云影的妻子周惠珍回答:“他又做噩梦了!”王瞎子也没在意。不久,天花板上滴答滴答往下滴水,王瞎子视力虽然不好,鼻头蛮灵,一闻:血腥气。

王瞎子喊上老婆一道上楼去看,只见詹大块头的老婆詹周氏披头散发坐在地上:“詹大块头已经被我杀了,斩成十六块装在皮箱里……”

一条小弄堂里发生杀人分尸的惨案,而且还是老婆杀老公,那还了得?詹周氏迅疾被捕,很快进入诉讼程序。

詹周氏江苏丹阳人,自小是个孤儿,在亲戚家里长大,又曾被卖给富人家里做丫头,始终没有安全感。嫁给詹云影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于是动了杀念。

本来案情并不复杂,但当时的市民好奇心作怪,又有媒体推波助澜,詹周氏又在法庭上说出“贺大麻子”和“小宁波”两个嫌疑人,但查下来并无真凭实据,最终法庭判詹周氏死刑。轰动一时的杀夫分尸案似乎可以结案了,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事情还没有完。

詹周氏杀夫案因为涉及到家庭暴力和男女平等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再加上当时日本快要战败,汉奸政府的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太上心,很多程序不太规范。社会上同情詹周氏得不在少数,他们用各种方式支援詹周氏,其中作家苏青尤其活跃。

苏青原名冯和仪,字允庄。这个“宁波女人”在日据时期的上海滩赫赫有名,一本长篇小说《结婚十年》一时间洛阳纸贵,倒比张爱玲的《传奇》、《流言》还要畅销。

苏青和汪伪政府的上海市长陈公博关系很好,担任过伪职(政府专员),再加上她为文为人都泼辣大胆,对男女关系尤其生冷不忌。

寻求妇女解放的苏青仗义执言,在报纸上写了《为杀人者辩》一文,呼吁同情詹周氏的遭遇。经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最终詹周氏由死刑变为死缓,后改无期徒刑。詹周氏原收押在提篮桥监狱,上世纪五十年代被转到苏北大丰农场的上海监狱服刑。


说起大丰农场蛮有意思,此地原名“台北县”,因为和台湾台北重名,用当地两个集市“大中集”和“新丰”中各取一字改为“大丰”。

大丰农场一直是上海的一块“飞地”,詹周氏刑满释放以后没有回上海,就在农场结婚成家定居下来。更有意思的是,詹周氏杀夫血案发生时上海市警察局的总督察员陆大公,本来在地下党的领导下配合上海解放,是立过功的。

但特殊年代也遭遇不公正待遇,被押解到大丰农场服刑。当年上海滩轰动一时的大案,被告詹周氏和警察局的负责人被关在同一个农场里,不晓得詹周氏和陆大公有没有见过面,如果见过,又该说些什么呢。

再说苏青,1949年以后她当然没有好日子过,虽然没进监狱,但养家糊口也困难。

上世纪五十年代苏青在尹桂芳任团长的芳华越剧团任编剧,她是宁波人又是作家,写越剧剧本驾轻就熟,尹桂芳的代表作《屈原》、《宝玉与黛玉》都出自苏青的手笔,不过署名用了她的原名“冯允庄”。

本来当编剧蛮好,1955年苏青为编写《司马迁》剧本,给当时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先生写了封求教信,因为这封信成了“胡风分子”,关了一阵被“宽大释放”,但编剧当不成,成了剧团的门卫。

1959年尹桂芳的芳华越剧团内迁去了福建,苏青留在上海,分配到红旗锡剧团当编剧。老宁波写锡剧,真正是勉为其难了。

苏青写过《雷锋》、《王杰》等剧本,没什么影响。在剧团里她有时在场上跑跑龙套,还要兼做字幕,1975年退休,1982年病逝。死前向家人要求再读一读自己的名著《结婚十年》,可惜家里找不到这本书。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张爱玲的走红,苏青作品的文学价值又被重新认识,但此时苏青已去世多年了。

又过了很多年,詹周氏、苏青……这些曾经轰动上海滩的女人都成了历史,酱园弄杀夫案却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台湾作家李昂曾以此案为原型创作了小说《杀夫》,经由吴念真改编成电影剧本,由夏文汐主演,是一部台湾电影史上一部重要的影片。前两年曾传说香港导演陈可辛也要拍酱园弄杀夫案,女主角定了张柏芝,不知何故没了下文。

只是这一切和新昌路、酱园弄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新昌路酱园弄一带前几年一经拆迁,如今已成一片商品房,叫什么家园也好,叫什么港湾也罢,和昔日酱园弄的名字一样,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人”生活的状况。

不管这里叫“酱园弄”也好,叫什么也好,只要有人的地方,家庭暴力、妇女解放、人的孤独、绝望、恐惧和爆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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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2
首先,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杀人都是绝对错误的。在这件事情中,或许是杀夫女方法律意识淡薄,缺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救赎自己的能力;也或许是相关部门偏袒丈夫,使女方状告无门;也反映出男方对自己妻子的不尊敬。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第2个回答  2021-03-12
我认为家庭里面就不应该存在家庭暴力,有任何的事情夫妻都可以商量。
第3个回答  2021-03-12
因为后来警方出动,而且成功带捕女作家,并且警方拿出了证据,你作家才没有说谎,觉得太过于残忍,女作家应该得到惩罚,而且她不配成为一个作家。
第4个回答  2021-03-12
答:我觉得她应该受到惩罚,因为她杀人的行为毕竟是难以改变的事实,因而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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