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国家临时约法?

如题所述

  1、原因有以下四点: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3)经济上,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4)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5)在对外上,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6)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
  2、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开始施行,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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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这部约法是由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颁布的,约法模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内容具有资产阶级性质。所以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国家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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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1-26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鸦片战争伊始,中国逐步轮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期间太平天国起义、戊戌变法等革命起义试图改变清王朝时的国力懦弱,漫漫滋生了工业生产,地主阶级有产者摇身转变成资产阶级,也就是旧中国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
2,孙中山先生十四岁时受长兄孙眉接济,随母乘轮船赴夏威夷檀香山,就读当地英国国教会开办的用英语授课的小学“意奥兰尼书院”(Iolani School),他修读英语、英国历史、数学、化学、物理、圣经等科目。1881年孙中山毕业,获夏威夷王亲颁英文文法优胜奖。之后,他进入当地最高学府、美国教会学校“奥阿胡学院”(Oahu College,相当于中学程度)继续学业。因此,孙中山受的西方的资本主义教育,学习到的是西方的政治制度。他的知识指引他中国要走资本主义路线。1905年成立中国同盟会并于1911年发动武昌起义,推翻满政府。他模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以资产阶级为后盾,代表资产的利益。(如果孙中山先生留学的是苏俄,情况应该不一样)
3,临时约法中,没有涉及到广大无产阶级的利益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就是说,农民还是没有地皮的农民。
宗上所述,领导辛亥革命的主人翁学的是西方的资本主义思想,能建立的政权是就学习和模仿欧美的政治制度,加之旧中国有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因此他们领导的革命是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
第3个回答  2019-06-20
因为在中国,资产阶级力量较外国资产阶级弱,建立的民国资本主义政权执政时间短!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国家内忧外患,社会不安定!使其失去了不具备资本发展的内外条件!终使民国政府三十多年末能完善其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律文件!以致临时约法成为唯一文件!
第4个回答  2010-11-18
资产阶级政权建立的国家,颁布的法律不具有资产阶级性质难道具有共产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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