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了一起车祸,法院现判决我赔偿对方15万元,可是我现在无力偿还这笔钱,我家现有的就是一套房子6口人居住,法院能收我的房子吗?
有人说法院要把我的房子卖了,在给我弄个小点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我家的房子105平方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的儿子结婚了并有一子,现在在一起居住,还有我的女儿,共计6口人,换小房子,我们这么多人可怎么住啊,谢谢专家们了
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你家的房子是家庭的共有财产,你个人的债务不会涉及家庭成员其他人的利益,所以,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但是你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应当及时赔偿被侵害人的赔偿,否则是经不住道义的谴责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6-11
假如你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并且你给对方做了还款计划,法院是不会收你的房子的,但是房产会被法院冻结的,你只有住权没有处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