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总督的漕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4

“漕”?水运也。明清之际,由沿海省份征收米石,沿水路运河直达北京,故称“漕粮”。因其重要,故自明代起,设漕运总督官职,专司职掌漕运。清朝入主中原,亦靠漕运。亦沿明制设漕运总督。该官品秩为正二品,如兼兵部侍郎(类今国防部副部长)或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类今监察部副部长)衔,则为从一品。乾隆十年后,都察院不设专员,御史规定由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兼衔。
漕运总督权威重,有亲辖武装部队,还有水师营。仿地方总督、巡抚之“督标”、“抚标”,而称之为“漕标”。今据《光绪会典》载:漕运总督所亲辖“漕标”共分本标左、中、右、城守、水师七营,兵额3400余人。辖制武职官佐,最高为从二品的副将。并节制鲁、豫、苏、徽、赣、浙、鄂、湘八省漕粮卫、所(因上述八省漕粮归漕运总督管辖,其余省份粮务归地方总督、巡抚)。
漕运总督设衙门,非今人所想象称“总督衙门”,而称“总漕部院衙门”,衙址设于江苏淮安。总督按清代官场规矩,尊称“漕台”。因其领兵,故又尊称为“漕帅”。又因兼兵部侍郎及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故出行仪仗、官衔灯笼署“总漕部院”。沿海收粮起运、漕船北进、视察调度、弹压运送等,均需总督亲稽。每年漕船北上过津后,循例要入觐皇帝,汇报漕粮完成诸事。咸丰年间因战事频仍,咸丰皇帝特令漕运总督节制江北镇、道,咸丰十年裁撤江南河道总督,其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事务,均由漕标部队兼管,这是漕运总督权威最重之际。漕运总督不受部院节制,向皇帝负责,可专折奏事。直到光绪三十年河运全停,漕运总督才被裁撤。
漕运总督节制八省漕粮,于每省设负责漕运的督粮道(又称“粮储道”),正四品。督粮道职责是监稽收粮、督押粮船,直驰山东临清,待山东粮道盘验结束回任。山东粮道须待最后一次粮船抵通州才告回任。最后一次粮船按规定由漕运总督亲押至通州,并向皇帝述职后才可回任。
为监督漕运,明代还专设巡漕御史,负监察之责,权力极大,不受漕运总督节制,直接向皇帝负责,有权弹劾总督。清代亦仿明制,设巡漕御史四人,分赴稽查,襄办漕务。品秩不高,但职权令人忌惮,可风闻专折密奏。相比较费力不讨好的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在明、清两代可属肥差,又因与绅粮大户、漕帮(青帮)密切,故内幕甚多
另外,漕粮装运、征收、行船次序、期限管理及至运送时间、航行里数都有繁杂的制度,各省有船帮,胥吏勾结,正粮之外“耗米”、“耗费”横收暴敛,苦的是承担漕粮、漕运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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