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之前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金额是3000,但是实际的工资是10000(一般发工资都是分两次发,发到不同的银行卡上),而且签订的公司也不是现在的公司,法人也不是一个人,我被拖欠了大概三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仲裁请问有什么样的后果吗,另外这个公司有很多人都是和我一样的情况。
您好,如果有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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