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节度使、北宋的太守,谁的官职更高权力更大?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想要了解唐代节度使的权力,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唐代的行政区域划分,在唐代,在州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道这一级行政单位,每个道下设州、县。每个节度使一般掌握一道或者数个州的地盘,随着藩镇割据的不断增强,这三级行政单位已经形同虚设,随个各个节度使的相互征战,已经将州作为自己的统治单位,一个节度使可能拥有数十个州的地盘。

在唐代,节度使设立以后,随着对外征战的需要,逐渐拥有军政大权,可以自己募集士兵,权力极高,在唐代官制中拥有正二品的地位,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这仅仅是还听从朝廷调遣的藩镇所拥有的权力。在河北地区的各镇由于安史之乱的历史问题,基本不听从中央号令,类似于一个独立王国。

在宋代,由于唐代因藩镇割据而灭亡,因此实行了权力划分的思想,宋代以路、州府、县为行政单位,因为实行分权的制度,各州、府的长官为知州或知府,各州通判虽为副职,但执行监督知州的责任,同时掌管日常行政工作,因此一州的实际管理者为通判,知州作为皇帝的亲派人员,行使制约通判的作用,一般知州由二品以上的官员担任,类似于今天的市委书记。

因此对比之下,唐代节度使的权力与知州的权力无法相提并论,就像省委书记比市委书记整整大了一级。而且有的节度使甚至兼任省委书记、省长、省纪委书记、省军区司令为一身,知州可能做梦都没有体验过这样的权力。

节度使仍旧比宋代“路”的长官权力要大

这时,有人可能问道,那么两者既然差了一级,那么宋代各路的长官的权力能比节度使大吗?结果仍是否定的,前面说过,宋代实行分权的思想,各个路(也就是相当于今天的省)拥有数个长官相互制约,大致由转运使,提典刑狱使,安抚使构成,转运使负责财政和监察,提点刑狱使负责刑狱,安抚使负责本区域的军事工作。在宋代前期,转运使的权力极度膨胀,基本相当于一路的实际掌权者,但是随着宋代官职的完善,基本由上述三使共同行使权力,各使类似于今天的省委书记、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一般来讲各路的最高长官为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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