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以“像罪犯”抓人犯法吗

甘肃景泰县的警察以 “像罪犯”的名义抓人并且审问几小时以上,犯法吗?
是不是这个警察像当官想疯了,生怕自己做不出点政绩出来,还是在耍牛逼呢 这个警察很情绪化 一点都不理性 摆架子在先 吼人在后 别人有点意见 还要差点动手打人

按你所说是违法的。
你说警察以像罪犯“抓”了人,肯定没出示什么证明了,并且带走“审问”了好几个小时,已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
这种情况涉及了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传,即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方法。其执行需要出示其领导审批的《拘传证》并说明拘传的理由,由两人以上的警察执行,且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
这里的警察采取了拘传的行为却不符合拘传的法定程序,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方法,当然我推荐行政复议,中国的行政诉讼你懂的……

若有什么不懂或想进一步了解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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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3
违法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检举。
第2个回答  2010-10-23
没有逮捕令就擅自抓捕是违法的,而且是知法犯法要重罚的。
第3个回答  2010-10-23
只是传唤而以,并不是抓捕。配合警方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要警察认为必要,就可以扣押你12小时接受调查,经过派出所所长同意,可以再延长12小时。
第4个回答  2010-10-23
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是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只要在法定之间以内(一般指不超12小时)不滥用戒具,不应看做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第5个回答  2010-10-23
依照我国法律:任何公民都有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的义务。

但是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确凿证据的合法公民不能进行强制措施,可以上门调查或者用温和的方法请公民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至于你说的警察以“像罪犯”的名义强行讲人带到派出所是不合适的,至少是执法态度不够理智化,可以象他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但是这行为不违背我国的现行法律,去派出所接受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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