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是如何对待诽谤伤害自己的人的呢

如题所述

其实这是个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疑问,只要树立了正确的见解,自然就有正确的处理方式和心态。
世间人对于世间错,会以世间的道理去处理;出世间人对于世间的错,只会以出世间的思维去处理。有一定知见的修行者,自然会有正确的思想来应对世间的事情,他们会将事情控制在自己能够控制的状态内范围内,不会出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情况。没有什么可执著的我,又何必去保护呢?但这并不妨碍世间其他人(护法者)来执法惩罚错误的世间人的言行。各做各的事而已。
简单说个法律上的程序吧:一件违法事件,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不起诉的方式,私下解决;但检查机关却有义务执行法律来进行公诉,仍然会通过搜集证据去起诉犯罪人。而最终当事者有没有罪,即不依靠当事人的思维,也不依靠检查院公诉人员的思维,也不依靠辩护者的思维,而是靠陪审人员依照各种法律和世间的公俗来辩证,法官则只是宣布裁决的人。
无论是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其目的都是错误业行的止息,而不是为了报复,都是在不同角度来诠释如果承担因果的道理。戒律中的忍辱无争,目的是培养我们的仁爱和慈悲,不是因为惧怕报应,而是因为明白什么是承担果报。
杀人,是犯的世间罪,依世间法而定死或不死的惩罚。是使受法者明白什么是因什么是果,什么是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世间法依据的也是有因、有缘,而后有果的客观规律,其中法是死的,制定法的人是活的,是否有死刑,什么情况执行死刑,都是我们自心在处理事务。
如果我们自身的道德力量尚不足以改变大多数人的恶行,那么必要的制度约束乃至恐吓也是正常的,如何制定如何执行则依靠“转轮圣王”的智慧了,而这种行事的智慧则与法的精神有关。
如果我们有能力依靠正见正行处世,那么慈悲心也可转化犯罪的人,使他们知道如何悔过,所以很多国家逐渐已经废除了死刑的惩罚就是这个道理。

因果是循环不止的,报复不是止息因果的正确方法,只会加深自我与对方的愚痴。任何因果都可以通过我们自己来改变,如何改变、向什么方向改变,则全依靠自我的正确见解思维。
不是希望报应的出现,而是希望报应的终结,这才是慈悲的心怀。以我们自身的思维为出发点,决定了我们对待他人的行为方式。依善看人,人人都可以是菩萨,依恶看人,人人都可以是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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