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罚金是多少

如题所述

第五十五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三)醉酒驾车的;(四)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五)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六)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一)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三)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四)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五)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六)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七)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八)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九)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十一)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十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最后两条,你说的515条还没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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