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傲慢与偏见。请说一下这个小说的时代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倾向....总之就是关于这小说的背景介绍

如题所述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 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内容简介(plot summary)  小乡绅贝内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贝内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贝内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贝内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达西(Darcy)对宾利说,她(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了和达西跳了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只是看上了宾利的收入和家产,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贝内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只有男性可以继承财产,而贝内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姆(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其实是威克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亚安娜私奔)。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只是看上了宾利每年五千镑的收入与房产,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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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6
简·奥斯汀[1](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和《爱玛》(也译《艾玛》)(1815)。《诺桑觉寺》(又名《诺桑觉修道院》)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第二年发表的,并署上了作者真名。   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奥斯汀的小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如“两寸牙雕”,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被誉为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的作家。
创作背景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
  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26
《傲慢与偏见》(英文:Pride and Prejudice),出版于1813年,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反应了19世纪英国乡绅阶层的礼节、成长、教育、道德、婚姻的情态。追答

浪漫主义倾向充斥整本著作。

第3个回答  2014-02-26
摄政王时期。美国独立战争刚赢。追答

。。。美国独立战争不是"刚赢"吧

第4个回答  2014-02-26
算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那个时候女性思想开始开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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