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在卖之前已做评估贷款已批,可过户后建行还要再做评估才能放款对不对?

如题所述

这一现象的发生是买卖双方都不熟悉房产交易的流程导致的结果,卖方担心把房子过户给买方后拿不到钱,买方担心给完钱卖方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
1、初级解决办法。
进行友好的协商,给卖方好好普及房产交易流程知识,
(1)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房子存在抵押贷的情况,卖方申请解押,解押还款,注销抵押登记,(3)房产评估、买方查购房资格,购房证明,(4)买方存首付款,银行审批,(5)收件、缴税、交他项,(6)银行放款、领证,(7)物业交接。
交易完成。
2、终极解决办法。
‘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完全履行前,法律也允许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请求通过法律手段来变更或撤销,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自行科普,可咨询法律相关人士。
3、买方的资金风险。
如果是如提问者,为所述“先全款后过户,房贷后再返还”的情况下,买方的风险主要是:房产交易资金风险,全款到卖方的手上了,贷款的钱还是到卖方的手上,就怕万一卖方拿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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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4
这是对的。买方肯定要做评估的,然后银行才会。按照评估价格来根据规定饭款。而卖方评估这个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第2个回答  2019-12-28
你好,这个你可以直接去银行里面咨询一下相关的工作人员,然后他会告诉你的。
第3个回答  2019-12-28
过户后肯定要重新评估的,因为人的资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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