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房东是否有权干预转让费的收取?

房屋租赁合同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出租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变共同遵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同意将其集资筹建坐落于环县工商局北三号门门面房一间(上、下两层),租赁给乙方用于商业经营。
二、房屋租金乙方遵守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一次交清全年租赁费18000(每平方米30元)。
三、租赁期限为一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收回。
四、乙方租用房屋后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改造、出售。乙方如需对室内进行装修,必须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退房时,设计装货费用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内发生被盗、火灾等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或损失,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
六、租赁期内,乙方租赁房屋经营项目所发生的工商管理费、税金、水费、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七、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打算不再租用房屋时,在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并保证室内主体结构完好,如有损坏,乙方承担所有修复费用。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时,须提前一个月续签下年合同,同时,乙方必须一次交清下一年度租赁费。如不履行协议,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八、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九、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乙方转让房屋。如若甲方无故强行收回房屋经营权或使用房屋,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损失费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
十、如甲方使用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相关赔偿需遵循第八条。
十一、以上合同请自觉遵守,同时也遵守运管单位各项制度。若不遵守条约处于罚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是这样;但现在房东同意我们转让,但不能收取转让费,当时我们转店的时候交了5W的转让费的,但没有签转让合同,房东是知道的。现在房东有权干涉我们收取转让费吗?
如果要打官司,我们的胜算有多少?诉讼费得多少?请律师费用是多少呢?
如果合同期未满,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在赔偿50000元后,终至合同,退还我的余几个月的房租呢?
谢谢大家了

您好,在房东已经同意转让的情况下,房东是无权干涉您收取转让费用的。
在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乙方转让房屋。双方已经达成合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您可以转让并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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