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贷款能扣除吗?

如题所述

之前的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的房贷是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20
新个人所得税之前的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贷款购房的月供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项。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第41号)第十四条提到:利息支出必须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贷款是不是首套会到人民银行查询的。所以再次购房的贷款利息是不能作为专项扣除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
第2个回答  2020-02-20
新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贷款是不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要看你的房贷是不是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只要是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的,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2-20
你好!
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
新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贷款不能专项附加扣除哈1
第4个回答  2022-03-29
可以的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专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90平内1%,90-140平1.5%。140平外3%) 4、个人所属得税1%或差额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