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如题所述

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根据著作权权利的分类和著作权作品的种类,对保护期限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那么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又是多久呢?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一、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6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1-10-13

不同版权方的期限不完全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第二十三条对其保护期限的规定如下: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第3个回答  2021-12-06
自作品产生之日开始,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有的人不理解,既然都自动有了著作权,为何还要进行版权登记呢?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之所以著作权人要进行版权登记,大多都是因为可以在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权利证明。
版权登记的流程的流程: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6、版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作品著作权: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
(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
(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3)源代码(提供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30页且每页50行(总共3000行),如果全部源代码不足3000行的应当提交全部源代码);
(4)设计说明书或操作说明文档(一般10页以上);
(5)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版权登记办理时间: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