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审批流程

公司内部对招标文件审核后,审批流程怎么用文字说明,要详细和具体

招标文件一般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提供给投标人用以明确招标需求、资格条件、招标组织、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  
审核的招标文件在送审前通常需经过编制、复核、拟定稿三个过程。编制、复核、拟定稿应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岗位完成。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资监理机构(或需求方)复核,项目管理部门确定并负责按相关审计规定送审。 跟踪审计人员应该审核招标文件产生的全部过程的工作痕迹,并适当取证;对不符要求的招标文件应予退回或重点说明。 具体审核步骤和内容如下:
一、完整性 
1、招标文件产生的过程是否完整。 
2、招标文件送审资料是否完整。 
3、招标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标文件通常应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招标公告、说明招标标的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审核时须重点关注投标报价方式、评标办法、主要合同条款和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规性 
1、审核招标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 
2、采购方式是否合规。 
3、招标方式是否合规。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4、工程项目招标的计价方式是否采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关注其强制性规范的遵循情况。 
5、招标标的的金额(或控制价等)是否超过批复、概算等审批性文件的规定。 
三、合理性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有无抬高或降低施工资质等级,特别应认真审查施工资质的种类、等级是否与本工程的实际相符。 
2、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要求的业绩是否合理。 
3、质量目标、工期及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与国家规定是否基本吻合。 
4、标段划分是否合理 
5、暂估价金额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暂估项目的金额是否超过概算标准。
五、审核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1、前附表内容索引是否准确,与正文是否一致。 
2、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规合理,主要审核发布、报名、截标、开标、评标、公示、中标通知、合同事宜等时间。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设置比例或数额是否合理。
4、招标控制价是否按现行文件编制。 
5、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荐的示范文本。 
6、评标委员的组织是否合规、有效。 
7、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招标人的招标目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量化评分办法。 
8、废标条件是否合理、明确,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并符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 
9、商务报价计算方式是否明确,与所附合同专用条款是否匹配。
六、(审核基础)审核招标文件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3、设计概算及批复 
4、拟定搞的招标文件 
5、反映招标文件行成流程的过程文件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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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2
  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网公示,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18

流程如下:

1、资料的审核;2、合同的审核;3、招投标文件的审核;4、设计变更的审核;5、现场签证的审核;6、争议的解决;7、成果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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