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工作了三个月了,感觉工资太低待遇不好,上个月3号口头和老板辞工(内容月底走),老板说先顶班到这个月15号,他极力招人,但是到现在都没人,他也不给走,而且发上个月工资的时候还多压了200块!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也没有工作牌,证明你是这里的员工的东西都没有,只有员工能证明…
你去之前没有说试用几个月吗?原则上试用期提前一周通知就可以。再者,合同期一年的话试用期是两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三个月。走的时候想一些非走不可的理由,实在不行,你说着急用钱,问他借不借。哎,找工作的时候要了解一下这个公司咋样,有好多人人品不咋滴。追问
试用期两天而已,已经正常上班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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