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权力要求翻看员工私人通讯信息吗

如题所述

  私人通信记录或信息,这是公民的隐私权也是公民的通信权,依法受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没有法律的授权,都无权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即使是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也只有在调查违法犯罪案件时,经法定程序的批准,才有权进行调查。老板行为,明显违法。


  一、《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如果侵犯你的隐私权,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八条

  1、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