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人名下两个公司,互相开进和开出增值税发票税额145万,会受到怎么样的处?

如题所述

同一个法人名下的公司,如果有业务往来,增值税发票开具是合规的。

因增值税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题主描述,两个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开具的145万发票,是合规的。反之,如果没有业务往来,仅是开发票,则属于违规,有虚开发票之嫌。需引起警惕。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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