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的有关《社戏》的文章

如题所述

人生经验通感——从《社戏》和《朝花夕拾》谈起(范伯群、曾华鹏)
第一章
假设将《社戏》的结末一句话删去,我想作品的感染力就大为逊色。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句话为什么会有如此感人肺腑的“魅力”,那么其奥秘就在于:鲁迅用这句话激起了读者的“人生经验通感”。“她”能点燃我们追忆童年的情感之火,而且人人都具备这种“通感”的燃点。
童年——对每个成人来说,都永远无法重现地消逝了。每每忆及,总会有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而人们对永远失落和不可重复的岁月总会去追寻出它的美感来,再用感情镀上金色的光泽。即使是忧患的童年,也会因时距而寻觅出忧患余生中的“忧患美”。《社戏》的结尾,就是诱导人们追忆这种“永远失落的美”,又借助于“人生经验通感”的“导体”,抓住了读者的心。
过去,我们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人生经验通感”,讳莫如深,守口如瓶;我们对这种“接受美学”中的“最良导体”,缺乏必要的冶炼和运用。这种“人生经验通感”能使作者和读者的感情熔为一炉,迸射出耀眼的火花。能找到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作家,他就是找到了征服读者心灵的“秘密武器”。鲁迅就是善于掌握这种“秘密武器”的圣手。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的确,这“思乡的蛊惑”,这对儿时的反顾,这记忆中的“旧来的意味”,实际上并不如想像中的那样美。但我们是自觉地去受“哄骗”的,而且甘愿“终身受骗”。这是一种多么神妙而无法言表的感情啊!也许是鲁迅已经自觉地发现了《社戏》结末一句的震慑的威力,所以作家才会在《朝花夕拾·小引》中再旧事重提。而且又非常自如地娴熟地在《朝花夕拾》中运用这种使人们“心灵相通”的技巧。要论及“人生经验通感”这个大题目,涉及的领域是无限宽泛的,我们这里只想谈谈“思乡的蛊惑”和儿时的反顾这一课题。因为《朝花夕拾》就是鲁迅永别故乡后的蛊惑的情思,就是在流离颠沛中,对儿时童心的追忆。这是有良知良能的人的最基本的“通感”之一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结尾,有着浓郁的《社戏》式的风致。鲁迅用“荆川纸”影写了一大本绣像,“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结末写道:“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自己已经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这也是一种惆怅的失落感。这是童年时带着最美好的情趣描摹的“心艺”,又何况是一大本呢!这是纯正的童心的结晶。可叹的是“明珠投暗”了。真情被铜臭所玷污,这是莫大的痛惜。这个已做了店主的“准绅士”,与北京戏园中“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一眼”的胖绅士是类似的。“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童年的鲁迅是爱书的。当长妈妈为他买到“三哼经”时,他好像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他说“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那么,对搜集绘图的书几乎成癖的童年时的鲁迅来说,难道不更珍爱自己搜集和影写的图画吗?更何况还有“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它的模样,难道不也会“到现在还在眼前”浮现吗?那是在三味书屋就读时童心被艺术征服的活见证,可是“这东西早已没有了吧”,所传达给我们的却是童年高尚情趣的“灰飞烟灭”,是一种超常形态的怅然若失。
第二章
这种访旧、反顾、追忆的意绪,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是以永恒的怀念感来作结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又可看作运用“通感”的一例,让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当主干,去思怀,去祈念永别的亲人和密友。
对鲁迅说来,忆念长妈妈是有自己独特的思路的。他对辛劳了一生,连一个名字也没有给她服侍的“哥儿”留下的“保姆”,表示了永恒的怀念。她所留下的“长妈妈”的“长”字,不过是“顶替”了周家前一个女工的高大的身躯的“代号”而已。在周家,其实她仅是“阿长二世”罢了。鲁迅落笔写了大半,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粗手笨脚的“黄胖而矮”的愚妇人的形象。迅哥儿并不理解她,对她的敬意是一直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的。但当迅哥儿“渴慕”绘图的《山海经》,而且遍求不得时,长妈妈却“与众不同”地记挂在心上。“我”在寝食无味的渴求中,“得来全不费功夫”:就是因为这个愚妇人在告假回家的匆忙间隙中,进了她这个两眼墨黑的人从未进过的书店:“我给你买来了”。这一切的总根就在于“爱”。这“爱”的果实就是迅哥儿的“久旱逢甘霖”的童心的巨大的满足。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这“神力”是以“爱心”为坚强后盾的。当我们用这种“爱心”再去重新估价长妈妈的若干言行时,就会得到一种从来未有的“良性反应”。她对迅哥儿的爱心有时仅是爱得不大得法而已。
当作家写《阿长与〈山海经〉》时,这“最为心爱的宝书”,“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而这种“童心的巨大的满足”,却是永久印烙在心灵之上的;这深藏在粗陋外形下的“爱的深井”,是永远也不会枯竭的。于是鲁迅按照自己永恒的忆念,深情地呼喊道:“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作为读者,我们当然是顺着作家的思路去作心灵的漫游的。但是除了循着作家的心轨运行之外,还会有一种联想,这联想的推动力就是“人生经验通感”,这“通感”使我们也像作者一样,忆念我们的永别了的亲人故友,久久沉浸在思绪万千之中。如果这篇文章删去了结末的一句,能有如此强劲的联想效果吗?
与《阿长与〈山海经〉》相仿的是《范爱农》。鲁迅写此文距范爱农失足淹死已有14个年头了。对好友的惨死,鲁迅不仅赋诗悼亡,而且与几个友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这样,对亡友的追怀自然化为对遗孤的惦念。这结末的一句是:“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读到这里,贫困的故友坎坷的一生和猝然死亡,令人不胜悲悼;孤儿寡母的命运又令人无限关注。在这苍茫人海之中,她们像涓滴之水,又在何处流淌呢?本想为亡友做点切实的纪念工作,倾注一点友情在遗孤身上,但竟无法以微力作为薄奠;人事变迁,行踪飘忽,竟至不知所终了。按照最好的估计,14年后,这亡友的惟一的幼女“中学已该毕业了罢”。这是一种对亡友的怀念的延伸,也是悼亡感情的归宿,是对不知所终的遗孤的祝福。
这结末的一句,也同样可以激起一种“人生经验通感”。它的公式是:“现在不知××景况如何?倘在……已该……了罢。”这个公式对读者来说,是可以产生多种联想的。不仅用于悼亡,也可用于久别而音讯阻隔的亲朋。
从《社戏》到《朝花夕拾》的若干篇章,我们感到鲁迅规律性地运用一种“秘密武器”,那就是“人生经验通感”。所谓“人生经验通感”,即利用读者常会遇到的相似同类的人生经历,诱发读者一种“联想”,当这种“联想”引起读者“共鸣”时,在不知不觉中,读者就参加了一种创作活动,这种创作活动就是用自身的人生经历去补充和证实作家作品的可信性。作家愈能调动读者积极参与作品的创造,就说明作家的作品已在更高层次为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在这里,参与联想创造,与深刻理解和接受是同义的,成正比的。作家与读者之间的“心灵相通”的“最良体”就是“人生经验通感”。当读者以这种“通感”参与创造时,他才觉得这位作家的作品是和谐而完美的,代表他说出了他自己想说的话。
本文并不想一般地谈论文章结尾的写作技巧。“人生经验通感”也不是只靠结末一句才发挥自己的威力。它可以在行文中无处不在,渗透全文。但鲁迅还能在读者即将要放下书本时,使他们欲罢不能。手中的书本放下了,心里的人生经历的书本却又翻开了。我们不得不钦服鲁迅是善于把握这种“人生经验通感”的圣手!
(选自《名作欣赏》1986年第4期,有删节) ——鲁迅小说《社戏》的文化读解(姚大勇)
初读鲁迅的小说《社戏》,很奇怪这样一篇充满诗情画意的小说,为什么偏偏出现在《呐喊》中——它和同期的《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直接指斥现实的篇章显得那么不协调。若说是因它与《呐喊》中其他作品创作于同一时期才被收到一起,那么由此引发的另一问题便是:鲁迅为何一边大声“呐喊”,一边却描绘了这样一幅宁静、优美的画卷?
读《社戏》,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同以江南农村为背景,《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社戏》展现的则是另一幅记忆中理想的农村画卷。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作者笔下外祖母家的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这个偏远的海边小村,较少受世俗的浸染,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的纯朴气质,是一方“净土”。那地方的山水令人陶醉,“我”和小朋友们夜间划船去看戏时,“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抒情的笔调,将月下水乡描绘得清新,幽远,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作者对故乡的挚爱之情也隐然可见。
不。
《社戏》所描绘的,“实是作者心中理想”的故乡图景。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鲁迅故乡绍兴,自然景色秀丽,历来是人文荟萃之地,前人称其山水之美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世说新语·言语》)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养成了人们对故土家园的深情厚爱,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也尤为重视人伦亲情,鲁迅生于书香门第,对故乡的眷恋实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中。他早年初离家时,在给亲人的信中说“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集外集拾遗补编·戛剑生杂记》)故乡的山水之美,深深植根于鲁迅的心田,在人生道路上遇到风波,自然想起过去,忆及故乡的完美,他是在“昏沉的夜”看到了故乡山阴道上“好的故事”(《野草·好的故事》),也是在北京“严冬的肃杀”中想起了早春二月故乡的风筝时节(《野草·风筝》)。在和现实作对比时,所用的常是记忆中理想的故乡图景,小说《社戏》也正如此。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小说《社戏》中所展现的,也恰是儿童理想的成长环境。从散文集《朝花夕拾》不仅可看到作者对往事的深情追念,依依惜别,还可看到活泼好动,充满稚气、朝气的早年鲁迅。《阿长与〈山海经〉》一篇中他提到自己小时爱看那种有图的《山海经》,对一切感到好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篇不仅写了百草园里的可爱、好玩景象,还记叙了和小同窗们在三味书屋折梅花、寻蝉蜕,描小说绣像,从中可见作者一贯坚持的追求自然,不愿受束缚之心。《社戏》实也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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