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如题所述

企业用于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抵扣,一般业务招待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3、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扩展资料:

企业招待客户收到增值税专业发票怎么处理

公司接待客户,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税务局-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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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1
可以抵扣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招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第2个回答  2018-03-11
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交际应酬招待费用,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财税(2016)36号规定了这种情况不得抵扣,所以即使取的专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但是在实际处理中公司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是可以抵扣的,哈哈,这个看你怎么筹划去处理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08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4个回答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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