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明女方需支付男方1000元抚养费,我也没问她要过,一年多了都没给一分钱?

现在女方态度极其恶劣,还让我去告她?请问我该怎么做?到法院能胜诉吗?

第1个回答  2019-12-03
这是什么意思?两个人离婚,女方还要付给男方抚养费?你们有孩子吗?孩子归男方抚养吗?抚养费是给孩子的吧?
两个人既然有离婚协议,你们就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如果对方不给钱,她就是违约了。要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去法院起诉女方,由法院做出判决,并且强制对方履行自己的责任。
我建议朋友去咨询一下律师,相信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一定可以解决你的问题的。
第2个回答  2019-12-03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抚养孩子的问题,是根据男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作为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19-12-03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个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4个回答  2019-12-03
去法院告妥妥的胜诉啊!离婚协议上都说明生效了吧!
第5个回答  2019-12-03
如果为了孩子,没有必要这样做,毕竟之前有过感情,所以说有时候挣钱还是要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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