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撞了骑自行车老人,当时她说没事让我走了,事后再找我需要赔付吗?

如题所述

您好,我来为你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对方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了,事后找到你你是必须向对方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在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虽然对方觉得没有事让你走了,你也有义务报警向警察说明情况在公安机关备案,相应的如果他回家后发现自己在事故中受伤了,你可以向老人索要医院的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那么你就有义务承担老人的民事赔偿。假如老人没有受伤,他再找到你索要赔偿,你可以直接报警向警察说明情况即可,等待警察处理不要私下赔钱。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希望能帮到您。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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