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通判,知州,大理寺中承都是几品官?

大宋通判,知州,大理寺中承都是几品官?

大宋通判为从八品官员。知州为从5品官员。大理寺中承是正二品。

知州中国古代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扩展资料

宋朝官制

官、职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宋袭唐制

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

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入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宋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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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27
大宋通判为从八品。

唐末五代,藩镇武将专权,天下动乱不已,中央集权始终巩固不下来,宋初统治集团全力解决这个大问题,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故事,就是解除武将兵权的明智之举;武将解除兵权之后,则往往以朝臣身份出守州郡,官名为“权知军、州事”,“权”,有临时之意,意谓随时可以罢去,从名称上亦注意矫正藩镇的父死子继之锢弊。同时,为了防止州郡官尾大不掉,又在州郡设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通判还有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而通判级别则多数仅为从八品,与权知军、州事的二、三品相差悬殊,亦为大小相制之意。

这样看来,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有此一职,中央与州、县的关系,即如心之使臂、臂之使手,指挥自如了。由此,不但五代的藩镇武人专权、州郡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能够较彻底解决,同时也有利于监察腐败现象。

知州
知州指的是宋朝以及之后州的行政长官。
在宋朝的行政区划中,州、府同级(都为2级),知府知州都为从5品(直属府称为府尹,常由中央官员兼任,例如包拯就是开封府尹)在明朝的行政区划中,府为2级,州为3级,知府为正4品,知州为从5品。
宋朝

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军事的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简称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

同时,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与职掌。州也就由隶属藩镇变为隶属以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大理寺官员情况



宋朝中丞多为正四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通判是从五品,知州是正四品,大理寺中承是正二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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