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被辞退怎么补偿归劳动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被辞退员工要求赔偿,劳动局应当调查辞退原因,如果是职工不符合单位要求,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局可以责令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一、被辞退员工要求赔偿劳动局如何处理?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是可以的,劳动局按照劳动法规定,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五、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赔偿金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倍,应当按照3倍支付赔偿金,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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