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我写小说涉及了真人真事,而且人物名字没有改变,或者使用了某人的名字(就好像我写了某一个女明星什么事那样),这样的行为,属于侵权吗?
大神们请给说说,详细一点最好!
首先,你只是想写小说吗?那你为什么非要把真人名字写进去呢。。。写小说,以真实生活为来源,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你非要把真人名字写出来,说明你是想让别人知道,你就是在写他。可你又怕人家知道说你侵权。。。。
其次,如果你所谓的小说,全部是用真人真事写的,那我告诉你,那不叫小说,那叫传记,人物传记。
最后,如果你在写“小说”的过程中,用真人名字,但写的是虚构的事,特别是侵犯当事人的权益的事,则很可能构成侵权。
所以,请思考清楚在行动。。。。
其次,如果你所谓的小说,全部是用真人真事写的,那我告诉你,那不叫小说,那叫传记,人物传记。
最后,如果你在写“小说”的过程中,用真人名字,但写的是虚构的事,特别是侵犯当事人的权益的事,则很可能构成侵权。
所以,请思考清楚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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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1
百分之百侵权。最简单的,广播电台在广播时,涉及真人真事时都不会说真实姓名,都是用化名,你也可以看一下类似的情况
第2个回答 2010-06-11
那你就不是小说啦,小说当然以原型创作,你又有真又有假,说了别人不好的事情人家可以说你侵犯名誉权来着。。
第3个回答 2010-06-11
十分确定以及肯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