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1)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经复议的,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起诉期限的起算

①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那么:

第一种情形:始终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则为20年)就丧失诉权了。

第二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后来当事人始终不知道诉权,但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之日起超过2年应丧失诉权了。

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我就难以肯定了,请高手们解答一下:

第三种情形: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根据规定: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我们设想:当事人在1年后当事人知道了诉权,那么是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

第四种情形: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如果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和诉权,那么,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吗?假如在2年半后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不知道诉权,又该如何计算起诉期限呢?是3个月还是2年内。

  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为六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不得超过五年,不动产案件不得超过二十年,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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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9
第一种情形,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第二情形理解也正确。
第三种情形起诉期限从知道诉权之后开始计算,当然是从1年后知道诉权的时间开始算了。
第四种情形,2年半后知道内容和诉权,从知道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诉讼,那么起诉期限仍然按照解释41条可以在知道内容的两年内起诉(只要不超过最长时限规定就可以)。

没什么不好理解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31
第3个回答  2018-08-04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指凡是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法律规范,无论其形式如何均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范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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