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盘锦当地的法官会怎么判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29
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属于婚姻事实已经达成,法律不支持退还。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因此,如果男方女方已经办理登记结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主张,即(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综上,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应当由男方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