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简介

如题所述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简介简介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成立于1997年,是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社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担负着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普及棋类知识,贡献棋类人才等任务。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学院工作的中心任务,本着“团结、奋进、卓越、奉献”的工作作风,坚持“弘扬文化,绿色娱乐”的宗旨,努力加强与校师生的沟通,全力开发每一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现有注册会员800多人,行政会员100多人,下设秘书处,象棋部、围棋部、五子棋部、棋类推广中心,外联部等。每年多次组织棋类竞赛、交流、培训活动。品牌活动有:徐州市高校棋类联谊赛,徐州大学生棋类公开擂台赛,“七子杯”象棋、五子棋赛、“建院杯”院系排位赛,象棋大师交流会等活动。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是一个优秀的组织,多次获得过徐州建筑学院和徐州市“十佳社团”的称号。并且多次参加省市棋类大赛,并且在江苏省大学运动会上多次获奖,连续多年在徐州市高校棋类大赛都有优秀的成绩。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是一个朝气蓬勃、奋力进取的组织,通过加强各组织成员的凝聚力,团结务实,共同谋求进步与和谐,创造精彩的舞台,开拓美好的未来。

  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简介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徐州建筑学院七子棋社简介

  第二条 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在校学生基于共同兴趣和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生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普通、群众性、非营利性团体。

  第三条宗旨:

  通过社团的组织协调、发展、更好地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棋类文化的普及与传播。

  第四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5、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6、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主席团,职责: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3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二条 主席团每届一年

  第十三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1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

  2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3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4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本社团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2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3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五条 本社团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主席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 本社团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 检查社团执行机构对主席团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九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二十三条 财务制度: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社团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棋社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部和副部长组织部员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主席,副主席(一或两名),本社团全部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主席团及各部长集体审议。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七子棋社组织机构与负责人
  一.主席团(2人):

  主席(1人):

  1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 检查社团执行机构对主席团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代表棋社联络外单位负责人。

  5 向社团联合会汇报棋社工作。

  副主席(1人):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审核文件、策划、总结并提交主席批准。

  4对每学期社团发展做出规划,向主席及社团大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5 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二.秘书处(2人):

  秘书长(1人)

  副秘书长(1人)

  1 妥善保管棋社财物。

  2 收集、保存会员信息资料、审查各各部纳新情况。

  3 监督、考核各部工作,定期对棋社各负责人做出评价,将不称职的负责人员提交大会,讨论罢免。

  4 联系各部,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工作。

  5负责工作报表及学期工作总结的整理汇总。

  6管理棋社网络。

  三.象棋部(3人):

  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1 策划、组织、开展活动(以象棋为主)。

  2 关注、培养象棋人才,为省市重要象棋比赛选拔参赛人员。

  3 提高会员象棋水平。

  4 联系象棋会员。

  5 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

  五.围棋部(2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1 策划、组织、开展活动(以围棋为主)。

  2 发掘、培养围棋人才。

  3 提高会员围棋水平,宣传普及围棋文化。

  4 组织发起围棋比赛。

  5 联系围棋会员。

  6 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

  六.五子棋部(2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1 策划、组织、开展活动(以五子棋为主)。

  2 培养、关注五子棋人才,为五子棋比赛选拔参赛人员。

  3 提高会员五子棋水平。

  4 联系五子棋会员。

  5 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

  七.组织部(3人):

  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1 主导大型活动。

  2负责活动前宣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重在创新,意在突破。整体把握象棋部、围棋部、五子棋部的策划资料。拟写总策划书,报主席团审核批准。

  4对每学期社团活动做出规划,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八.外联部(2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1对外联络,寻求潜在的赞助商,来支持和参与赞助协会的各种活动,使彼此建立和维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2 发展与兄弟院校、市内棋社的友好关系。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

  3 加强与徐州棋协及棋坛高手的沟通交流,为棋类运动的普及和棋社的发展做出及所能及的贡献。

  4加强与全校师生的联系,树立棋社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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