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开具4月货款发票,本该开17%的票开成了16%(5.1税率调整为16%,但由于是4月的销售,所以还应该开17%),开错发票今天刚收回,请问现在要怎么处理?是否涉及税务局申报,补缴纳17%全额税款和滞纳金,并且下个月还要再去税局申报?
5月份开具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从新开具17%的,在开票时可以自己选择税率,只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5月1日前就可以继续开具17%税率的发票,申报的时候将17%的调整至16%申报栏里面。追问
请问为什么有人说因为过了15号,所以要去门前补申报,要把17%全额税款缴上,而且有滞纳金?
追答每个专管员的要求不同,有的专管员要求先确认为开票收入在4月申报期内申报,后面再开17%税率的发票。有的专管员也没有要求需要确认未开票收入,在5月1日后还是可以继续开17%税率的发票。不确认未开票收入在下一个月申报的时候将17%和16%这两种税率的发票,金额加在一起完成申报。
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跟自己的专管员联系一下吧,根据专管员的要求来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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