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贷款依靠什么

如题所述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一、正面回答

不行。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工程取得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5%以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二、分析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工程合同的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在建工程可不可以使用工程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

我能想到以下几种方案供你参考:

1、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贷款金额最高为评估值的50%,即银行认可的抵押率不会超过50%。这种方式贷款获批可能性偏低,首先在建工程并不是每个银行都认可的抵押方式,其次对于在建工程很多银行是从严的,不是很好批。建议找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问问,他们的政策较为灵活。

2、合同融资,以工程合同的施工进度为主,按步骤找银行借款,比如目前完工15%,需要进原材料多少多少钱,已有意向合同和XXX公司签订,需要贷款XXX万元。这种方式能做的银行不多,主要还是担保方式的问题,可能会要求在建工程抵押,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其他公司担保等。但是在审批环节,这种方式可以使银行监控到整个工程进度,可以控制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一旦有足额的担保,这种方式获批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给银行提供一些诸如工程完工进度,及后期回款预算等等,就是让银行相信以后有现金流还款。

3、整个工程托盘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手续,让担保公司给你提供担保,找银行贷款。这种方式如果银行和担保公司有合作,一般较为容易获批贷款,资金成本较高,因为担保费用一般在3%-5%,如果贷款利率上浮30%(目前平均值),那你一年的资金成本至少为10.8%。

利率一般上浮30%,如果你能提供较多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能能低一些。

项目贷款的4个基本条件

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并且是国家规定的比例,项目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信贷政策;如果该项目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在申请贷款之前,须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该项目设立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地区,需要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一,项目贷款是指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融通资金的方法,它是国际中、长期贷款的一种形式,工程项目贷款的简称。由于通货膨胀和新建大型工程项目所需费用急剧增长,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另外有些政府或企业的资金被占用在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中,也使得它无力再举办新的大型工程。

二,为了促进大型工程的建设及开拓资金运用的新途径,一些银行兴办了这种工程项目贷款业务。这种业务与各种传统的融资业务有所不同,除了向银行贷款要求的需有项目主办人之外,还需有一个为工程项目而新建立的项目单位来进行筹资、建造和经营管理这一项目。这也是其特色之一。

三,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政府特别支持(具备文件)等。项目融资与一般贷款最大的区别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而不是其他来源。

四,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工商银行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贷款。

五,为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我行还开发了临时周转贷款及并购贷款等项目贷款业务品种。

工程要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一、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证件。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只能为抵押人,贷款人只能是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

2、价值确定风险。

在建工程抵押权范围仅限于设定抵押时已经建成并登记的在建工程和该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登记后在建工程上继续新增的层数和占用范围外的土地使用权。

3、合同风险。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时,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

(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一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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