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答:答案是肯定的,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登记变更。”因此,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如果男方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采取公证书的方式,即男方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确认其同意改变孩子的姓名,然后将公证书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审查后,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个人小贴士:在改变孩子的姓名时,一定要认真审查,确保改变后的姓名符合法律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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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答:答案是肯定的,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登记变更。”因此,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如果男方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采取公证书的方式,即男方在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确认其同意改变孩子的姓名,然后将公证书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审查后,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个人小贴士:在改变孩子的姓名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确保改变孩子的姓名不会影响孩子的权利和利益。
第2个回答 2023-03-02
答:答案是肯定的,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登记变更。”因此,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如果男方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采取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的方式,但是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并且需要男方本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的授权书,以证明他的委托人有权代为签字。个人小贴士:在改变孩子姓名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免影响改变孩子姓名的进程。
第3个回答 2023-03-02
答:答案是肯定的,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登记变更。”因此,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如果男方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采取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的方式,但是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并且需要男方本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的授权书,以证明他的委托人有权代为签字。个人小贴士:在改变孩子姓名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免影响改变孩子姓名的进程。
第4个回答 2023-03-02
答:答案是肯定的,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离婚的夫妻可以协议改变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以登记变更。”因此,男方到现场是必须的,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经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登记变更孩子的姓名。如果男方不方便到现场,可以采取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的方式,但是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并且需要男方本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的授权书,以证明他的委托人有权代为签字。个人小贴士:在改变孩子姓名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免影响改变孩子姓名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