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明朝“三司”指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都指挥使司是军事总机构,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总机构,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总机构,分掌军事、地方行政和司法三方面事务。
明初废除元代行中书省,设13布政使司,俗称为省。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等若干人,分掌县、州、府各级行政事务和财政,隶属吏部和户部。
提刑按察使司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等若干人,职掌司法和监察官民、提举兴革等事,官员笞杖以下的处罚由它执行处理,徒、流以上的处罚则由它报三法司处理,隶属都察院和刑部。
都指挥使司设指挥使等官,简称都司,一个都司统辖若干卫所,全国共17个都司,负责所辖军户的控制和生活安排,隶属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根据皇帝的命令接受都督府的征调和兵部指挥。
三使司的建立是加强封建专制统治的措施,它们互相依靠,又互相牵制,便于专制政令的施行。
扩展资料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的措施有: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使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获得高度发展。
(1)行政方面
在中央,明太祖借口胡惟庸案,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还设殿阁大学士,备皇帝顾问。在地方,明太祖为加强对地方控制,废行省,设三司,三司长官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影响:丞相的废除意味着皇权的进一步加强。从体制上保证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明成祖时,形成内阁制度,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完全由皇帝控制。
(2)军事方面
在中央,明太祖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管兵权,相互牵制。明太祖又创立了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统由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
影响:使兵部、都督府和卫所总兵将官都不能专军权,军权集中在皇帝手里。
(3)监察方面
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
为了监视官吏和镇压人民反抗,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设立“东厂”,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锦衣卫、东厂、西厂都是特务机构,合称“厂卫”,明朝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
影响: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4)文化方面
明代学校用以培育人才,秒举用以登进人才。学校在中央称为国子监,又名国学、太学,在地方上的为府、州、县学。在科举考试方面,考试分为两级,低一级的是乡试,高一级的是会试和殿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
影响:八股取士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集权制度
都指挥使司,执掌地方军权
还有一个应该就是执掌行政权的机构,现在想起来了,叫做承宣布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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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布政司(承宣布政使司)
3.按察司(提刑按察使司)
分主1.军事2.民政3.司法,合称三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