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带薪假期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实行带薪假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庆将至旧题再议:“带薪休假”你奢望吗?
  发表时间: 2006-9-19 13:08 作者: 无心黯淡 来源: 芜湖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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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周概念源自1999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3个节日的休息时间延长为7天。黄金周在第一次让人们品尝到“度假”滋味的同时,也让社会感受到其迸发出的巨大经济能量。

  但集中消费越来越将消费者置于弱势地位,旅游者在这种“赶大集”似的旅行中越来越感受不到应有的快乐。 消费者从最初对黄金周的欢呼雀跃,集体大串联似的出游,发展到如今对黄金周旅游又爱又怕,冷眼看长假。在需求明显大于供应的长假里,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带来不堪回首的旅游经历和面对长假时期消费暴涨的无奈。

  “带薪休假”呼声再起

  提起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黄金周”,人们的心情苦乐参半———乐的是终于可以有一段时间来兑现自己的旅游计划,苦的是从长途乘车到景点观光处处人满为患,出行旅游质量下降、价格飞涨不说,景点也只能走马观花。哈尔滨的一部分市民甚至把五一出行说成是“被迫离家出走”———黄金周出行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如果不在长假期间出行,他们很难再觅假期。人们不得不对黄金周的“热”旅游进行理性的冷思考,“带薪休假”的呼声再起。

  带薪休假的说法,在国内很早就已提出。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恢复休假制度的通知,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更是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可是,无论是于法于理都有必要实行的制度,却迟迟难以落实。究其原因,一方面《劳动法》虽有原则规定,但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也没有规定如果不实行的话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所以,很多单位对此不予重视;另外是观念上的问题,如果实行带薪休假,加上公众假期,职工一年可以享受120多天的假期,有些私营老板认为“我付全年的工资,凭什么让职工三分之一的日子歇着”,于是就不允许职工休假。

  其实,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按照国际惯例,带薪休假应该和月薪、奖金、年终分红等现金报酬一起写进劳动合同。在中国,劳动者对休假的重视程度很有限,休假在很多情况下被打了折扣,甚至转化成补贴或加薪,就是被“牺牲”掉了通常也不敢提出异议。

  带薪休假还有多远?大家谈:想“休假”不容易

  带薪休假还有多远?

  有人说,集中休假制度给生态、文物、游客及相关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带来了“劫难”。2004年“五一”期间,敦煌研究院对游客参观藏经洞过程中的行为进行了监测,发现在18212人的总参观数中,有708人触摸了壁画,占参观总人数的3.9%。文保专家们尖锐地指出,集中的参观人流与文物保护较高的环境要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黄金周无异于给文化遗产带来了一场“劫难”。

  “带薪休假”呼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法律的框架内灵活机动地对劳动者休假做出安排,制造出自己的黄金周,从而为现行的黄金周分流。有专家提出,弹性的带薪休假是取代黄金周的最好选择。在带薪休假制度下,劳动者可以自己安排假期,仍保证有相对较双休日更长的休息假期,就能保持旅游消费的增长,又能错开供需矛盾高峰。

  大家谈:想“休假”不容易

  公司雇员这类打工族自不必说,如果揣摩不透老板心思贸然休了假,那等着你的很可能是丢了饭碗--休假得老板“良心发现”。即便是休假制度执行多年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想无牵无挂地享受休假同样是奢望。

  没错,单位年年都动员、鼓励员工休假,然而真的执行起来,限制条件不少,得靠自己去梳理,去协调。“只要能把工作安排好……”这是“休假”前面最常见的定语。比如,现在员工都是定岗定责,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假离开了,就得同事帮忙补你的缺。于是,休假就一定要欠人情,因为别人为你做了分外的事。当然,如果有条件,你也可以把休假期间的工作提前做了,但这种“预支”往往会不尽如人意。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有假不敢休、有假不好意思休”的尴尬局面。而且,即使勉强休了假,一个原本应该连续享受的完美时间也经常无奈地被分割得七零八碎。

  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休假制度,享受假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内容。意大利人每年平均休假长达42天,相对较短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年平均休假也有28天和37天。前不久,德国财长佩尔。施泰因布吕克号召德国人牺牲假期,竟招致激烈批评,甚至出现要求其辞职的声音。可见,休假在他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应该说,能否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休假权”,是衡量一个政府执政人性化程度的重要尺度。作为福利制度的一部分,据说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然而,如果一个制度不能惠及绝大多数人群,就有值得推敲的地方。最近读到一则新闻,说美国一些大公司为“迫使”员工尽可能充分地休假,竟然采取在假期歇业的极端做法;如果员工没有休完假就回到公司,公司电脑会不厌其烦地提醒其离开。美国人的做法也许并不适合我们的国情,但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思路:光有一个制度框架是不够的,必须填充进真能让人们休成假、休好假的实实在在可以操作的配套办法,否则“休假权”对大多数人就只是“空头支票”。

  能不能休假看工作需要

  尽管国家有相应规定,但从采访反映的情况看,对于带薪休假,国企、外企、私企的态度不尽相同。

  国企:一个萝卜一个坑

  小崔是某国有大公司的一名职员。记者给他打电话向他了解情况,正赶上小崔在休探亲假。小崔告诉记者,自己已经两年没有休探亲假了。由于未婚,小崔的休假主要以探亲假为主。

  外企:技术人员休假难

  小陈是记者的一位朋友,供职于一家外企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司的岗位时刻离不开小陈,因此小陈一直没有休过带薪年假。最近小陈家里装修,小陈本想休年假回家照应,结果又未能如愿。 小陈的年假已经攒了很多天没有休过了 。

  私企:假期最少

  李女士是一家建材公司的会计。这家建材公司规模不大,是一家私企。相比国企、外企的员工,李女士的假期是最少的。公司根本没有带薪年假,而且每周只有一天休息。“五一”、“十一”、春节的假期,还要看情况才能决定休多少天。如果公司事情多,那节假日的假期也要泡汤了。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对于这样的安排也很无奈。现在的私企一般都是这样,自己为求一个工作不容易,也就没有过多地追究。如果自己突然有急事,单位也会照顾。在作息时间上,也不像国企、私企那么严格。

参考资料:国庆将至旧题再议:“带薪休假”你奢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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