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用什么文字

秦朝用什么文字

  小篆。
  小篆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年),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zhou)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了统一文字的汉字书写形式。一直在中国流行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才逐渐被隶书所取代。但由于其字体优美,始终被书法家所青睐。又因为其笔画复杂,形式奇古,而且可以随意添加曲折,印章刻制上,尤其是需要防伪的官方印章,一直采用篆书,直到封建王朝覆灭,近代新防伪技术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各国的汉字出现了简繁不一、一字多形的情况。秦始皇灭六国后,下令以秦国的“小篆”作标准,统一全国文字。篆体,又称为“篆书”,是小篆、大篆的合称,因为习惯上把籀文称为大篆,故后人常把“篆文”专指小篆。
  中国文字发展到小篆阶段,逐渐开始定型(轮廓、笔划、结构定型),象形意味消弱,使文字更加符号化,减少了书写和人读方面的混淆和困难,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地规范文字的产物。秦王朝使用经过整理的小篆统一全国文字,不但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行的现象,也使古文字体异众多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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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31
我认为秦隶不是秦小篆,秦小篆是秦代“书同文”的正体字,而秦隶是秦代的简化字。虽然王焕林《秦简与“书同文”》是这样论述的:
“书同文” 是秦始皇统一天下的重要国策之一,在中国文化史上,其意义非同小可。前已述及:里耶秦简属官署档案,其纪年从嬴政二十五年至秦二世元年,一年不少。如此完整的纪年简牍,为我们考察“书同文”政策,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据《史记》《汉书》记载,楚亡国于嬴政二十四年(前223年),次年(前222年),秦将王翦收拾其残余势力,完全平定了江南。当时的湘西属楚黔中郡所辖,从此,它便永远地归入了秦人的版图。——里耶秦简的纪年始于本年,正好印证了这一史实。秦楚更代,恰好处于“书同文”政策推行之际,这是历史的巧合,对于习惯了书写本国文字的西楚书佐来说,其情况又将如何呢?
我们知道,战国末期,诸侯力政,各国语言异声,文字异形。从书写角度来说,楚文字与秦文字的巨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秦、楚两国,文字结构往往不合。其二,楚国流行俗体字。异体、假借之外,简化现象相当剧烈。其三,简牍抄写,楚人习惯用头尾细中间粗或者头粗尾细的“蝌蚪”笔法(信阳楚简、包山楚简、郭店楚简可以为证),而秦文字不尚此风(按,天水放马滩秦简有蝌蚪遗意,这是一个例外。对此,我们不妨将其作为被秦征服后,当地书手尚未完全熟悉秦文字笔法或者说是偶以故国文字笔法进行书写的特例看)。
秦楚更代之际,楚地书佐为适应“书同文”政策,他们确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残酷压力。——任何一位现代书家,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也难免不寒而栗!但是,我们却惊奇地发现,凭借自身较高的文化素质、扎实的书法修养,这批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书佐,竟然在短短的数月之内,成功地实现了从楚文字到秦文字书写的“转轨”。没有简牍实物佐证,这确乎令人难以置信!试读J1(16)9、J1(12)10 、J1(8)134三简,它们分别书写于始皇廿六年五月、六月、十月,(10)就字体、笔法而言,这些简牍已脱尽楚风而表现出了典型的秦文字特征。——须知,这几乎就是“书同文”政策的推行之日(据王国维先生考证,秦灭齐而成一统,其时间在廿六年春。(11)揆之以理,“书同文”政令的发布应当稍后)——对于这批少数民族书佐的书法修养及适应能力,我们焉能不生“腕底有神”之慨!
在已经公布有限材料中,J1(8)133、J1(9)984、J1(16)5、J1(16)6、J1(16)9为始皇廿七、廿八年的纪年简,较之上引廿六年简,不仅秦文字的风格、笔法更加成熟,就连秦方言特有的借“殹”为“也”,亦严格遵循了(郭店楚简只用“也”作语气词)。史传 “书同文”,以丞相李斯所作《仓颉》、中车府令赵高所作《爰史》、太史令胡毋敬所作《博学》为范本,在印刷技术尚未发明的秦代,这一政策的实施,其操作难度实在不可低估,印证于上述始皇廿六、廿七、廿八年等纪年简,我们对秦文字政策的高效和苛严必须进行重新认识。

复次,秦楚更代,恰好处于“书同文”政策推行之际,所以里耶秦简亦足以窥见“书同文”的历史原貌。按,在一般人的常识里,秦始皇是以小篆统一了六国文字。不言而喻,作为标准字样的《仓颉》、《爰史》、《博学》三篇,自然也就是与泰山、峄山、琅玡刻石一样的“玉箸篆”了。从里耶所出始皇廿七年的简牍来看,这种认识是靠不住的:因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片简牍上写有这种肯定需要填描勾摹的“篆”书!——显然,按照前述“常识”,这在“书同文”政令初行的非常历史时期,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所以,笔者在此斗胆作出如下推测:《仓颉》、《爰史》、《博学》三篇,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秦隶”!——因为它们同样都是用毛笔写在简牍之上的实用文字,我们应当承认它们与刻石字样在笔势、笔法甚至结构上所存在的差异。
秦始皇帝推行“书同文”,意在消灭异体。所谓“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本应作上述理解。否则,以嬴正之雄才大略,令天下操觚者尽日斤斤于勾画描摹,岂不荒唐?其实,三十多年前,郭沫若先生在《古代文字之辨证的发展》一文中即已指出:“秦始皇帝改革文字的更大功绩是在采用了隶书”。(12)后来,裘锡圭先生在其《文字学概要》亦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说:“秦王朝实际上是以隶书统一了全国文字”。(13)——里耶秦简证实了两位先生的真知灼见。
更进一步,笔者乐于补充的是:所谓“小篆”、“秦隶”(即“古隶”)都是汉代才有的名目,秦人本无这种区分。质言之,“小篆”与“秦隶”是一“体”二“用”的关系。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对应于秦始皇帝威严的文字政策,否则,“书同文”就变成歪嘴和尚念经——有名无实了。
由此看来,后人以 “四体四用”分《说文解字》所谓“秦书八体”也是错误的,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一体七用”(一体:合大篆、小篆为篆体)或“二体六用”(二体:分大篆、小篆为两体)。
第2个回答  2010-05-31
.统一文字,使其成为一个民族的基础,并延用至今;
殷商以降,文字逐渐普及。作为官方文字的金文,形制比较一致。但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兵器、陶文、帛书、简书等民间文字,则存在着区域中的差异。这种状况妨碍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影响了中央政府政策法令的有效推行。于是,秦统一中原后,秦始皇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 李斯以战国时候秦人通用的大篆为基础,吸取齐鲁等地通行的蝌蚪文比划简省的优点,创造出一种形体匀圆齐整、比划简略的新文字,称为“秦篆”,又称“小篆”,作为官方规范文字,同时废除其他异体字。此外,一位叫程邈的衙吏因犯罪被关进云阳的监狱,在坐牢的10年时间里,他对当时字体的演变中已出现的一种变化(后世称为“隶变”),进行总结。此举受到秦始皇的赏识,遂将他释放,还提升为御史,命其“定书”,制定出一种新字体,这便是“隶书”。隶书打破了古体汉字的传统,奠定了楷书的基础,提高了书写效率。 秦始皇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是对我国古代文字发展、演变做了一次总结,也是一次大的文字改革,他对我国文化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第3个回答  2010-05-31
秦朝官方用小篆、民间通行隶书。
第4个回答  2010-06-01
统一使用小篆,此文字由李斯创作。废大篆,用小篆。简易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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